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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则判 无罪放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1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2162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依法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117407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表示,宽严相济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宽不是要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而是要严格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惩罚犯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对于报告中所要求的“确保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曹建明表示,这的确是个高要求。他说,出现个别错案,我们也十分痛心。最高法院曾专门召开刑事重大冤错案件剖析座谈会,对湖北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海南黄亚权等抢劫案、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关注的冤错案件进行剖析,帮助下级法院认真分析造成冤错案件的原因,深刻总结教训,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各级法院的程序正当意识、证据合法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

  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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