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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富人为何“钱多仁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文/本报特派记者柯学东、窦丰昌、刘旦、周方、舒涓、刘彦广、赵琳琳

  这是两组令人难以释怀的数据:去年中国慈善榜排名前136位的慈善家一年总共捐款不到10亿元人民币,而2000年~2004年美国的比尔·盖茨一人的慈善捐款就达到100.85亿美元;我国的慈善捐赠只有15%来自富人阶层,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捐赠活动!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的富人成了“铁公鸡”?

  连日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辜胜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克英、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著名主持人杨澜等一批“重量级”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纷纷提出议案和提案剖析慈善捐款税收问题,呼吁立法疏通慈善捐赠渠道不畅问题。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克英给记者提供的数字很惊人:目前我国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超过了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足10万家,也就是说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加过捐助!另外,来自私人的慈善捐赠也不容乐观,据统计,2005年我国全部私人捐赠仅17亿元,人均也就1元多一点。而这其中,大约75%来自国外,10%来自平民百姓,只有15%来自国内的富人阶层。

  与富人有限的捐助相比,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却非常庞大。根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辜胜阻的分析,目前我国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1亿人。庞大的需要救助人,与“吝啬”的社会捐助,构成了目前我国慈善事业难以解开的矛盾。在辜胜阻看来,要解开这对矛盾,亟须强化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

  据辜胜阻介绍,“第三次分配”被很多人称为是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或捐赠等方式再一次对财富进行分配,它在帮助低收入阶层进而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发达国家,慈善事业主要是由富裕阶层提供资金,而在我国主要由工薪阶层承担,显然第三次分配所起的作用还不是很大。”来自台盟的全国政协委员陈正统说。

  捐款免税难题给企业泼了瓢冷水

  2003年,美国个人捐赠达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而我国人均捐款仅为0.92元,即我国人均慈善捐款数额仅是美国的1/7300。

  原因1:捐赠税收优惠“内外有别”

  造成这一巨大落差的原因在哪里呢?据辜胜阻介绍,企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外有别,打击了国内企业的捐助热情。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没有免税额度限制,均可全额从需交税利润中扣除。他们捐100万元,那么这100万元就实打实地可以一分钱税都不交。

  可国内企业享受这种税前扣除的额度仅仅为3%。“假如一个企业年利润为1000万元,需交纳33%的企业所得税,即330万元。但如果这家企业向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按3%的规定,只有30万元作为税前扣除不用纳税,即企业按照970万元的利润来交纳所得税320.1万元。反过来说,企业捐的100万元中,有70万元还是要纳税的。”全国人大代表、少林寺方丈释永信举例说。

  原因2:慈善组织尚属“二级政府”

  辜胜阻认为,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另外一个瓶颈是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作用有限。据介绍,我国慈善组织不但数量少,而且筹款能力也相当低。目前我国登记的民间组织有28万多个,其中慈善组织却只有100多个(美国非营利的慈善组织多达140万个)。而且,这仅有的100个慈善组织也只运作了全社会捐赠款物的10%的份额。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克英说,从组织形式上看,我国现有的慈善组织绝大部分是政府举办的,属于典型的“二级政府”组织;在捐赠方式上,行政劝募是主导,“有时候募捐不像募捐,更像是摊派”。对于这种“官办慈善”,全国政协委员杨澜评点说,这容易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另外,善款的来源、运用和去向等信息不透明,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

  原因3:非税负担太重影响捐赠热情

  “国内企业非税负担太重,也影响了他们的捐赠热情。”辜胜阻分析说。据透露,2004年,全国预算内的收费规模超过1700亿元,而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各种收费和罚款规模却达到了8000~10000亿元。企业非税负担过重,制约了他们的捐赠能力。

  慈善事业促进法目前正在起草中

  对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种种问题,连日来,释永信、辜胜阻、王克英、杨澜等人呼吁加快《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从税收、政策等层面,扶持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引导富人多捐赠

  来自台盟的全国政协委员陈正统则建议设立遗产税和利息税,让富人多捐款。

  据陈正统介绍,发达国家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政策手段去促使富裕阶层投入慈善事业。比如美国,就通过征收高额的遗产税迫使富人进入慈善人士行列。在美国,遗产税规定,凡超过300万元的遗产,适用最高的遗产税率55%,即收入再高,纳税后也所剩无几了。为此,富豪往往宁愿将巨额资金投入到慈善事业留下美名,以免被征高税。

  重点劝募新富阶层

  辜胜阻还建议,要积极培育大型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加大对新富阶层的劝募力度。辜胜阻介绍说,国外许多大型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常常设有附属的基金会,这是国外慈善事业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要做好他们的工作需要专业的劝募机构和沟通人才。

  而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昨天在回应本报记者询问时透露,我国慈善事业立法目前已处于起草阶段,该部法律目前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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