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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也谈新条例之娱乐产业新规范(马韵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23 东方网

  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于2006年3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然而该条例的实施过程并不如预期所想那么顺利,特别是针对“娱乐场所经营时限”问题,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贯彻并不到位。为此,文化部相关负责人于3月8日又作了“补充说明”,在不违反国家总体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条例,做一些调整。

  新《条例》是在1999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时隔近七年,除了备受大众关注的对娱乐场所经营时间的规定有所调整外,新条例更加强了利用行政手段对娱乐场所经营的管制,实行了娱乐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审批听证制度,并且对娱乐场所的硬件设施也给予了详细的规范要求。对此,有人说,这一切归根于政策制订者已将娱乐业视为一种产业。

  娱乐业的产业化之路走了近三十年。追溯到1979年改革开放初,广州东方宾馆的一家音乐茶座开张营业,因其也是大陆第一家音乐茶座遂被视为中国文化娱乐市场重新兴起的一个标志。此后,歌厅、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全面复兴,迅速从东南沿海开放城市向内地发展,台球、卡拉OK、录像厅、夜总会等新兴娱乐场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也接踵而来。目前娱乐也的产业规模究竟有多大?光北京就有两千多家娱乐场所,娱乐业的税收也高达20%,据《2005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资料显示,全国各类娱乐场所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48.7%,成为文化娱乐业的主要产业形态。

  娱乐业场所的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超出了人们想象,但也逐渐暴露出政府管理的缺失和落后。2000年,全国先后发生“洛阳大火”等几起娱乐场所的严重事故,引起对娱乐业的一次大范围整顿,所有娱乐场所凌晨两点必须停止营业,并在当时停止所有娱乐场所的审批,新条例个别条款的酝酿修改想必由此而生。

  当娱乐业成为一种产业,若没有完善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予以支撑,产生事故的后果足以使社会精神文明大步倒退。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迫切需要出台与之相应的管理规范,然而娱乐场所作为娱乐业必不可少的载体之一,究竟该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恐怕不是单靠一部条例可以规范。两会中有代表对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提出了意见,孙部长给了回应,各地文化部门也积极打算制定不同的条例实施细则,我们从整个娱乐产业形成的危机与规范,到制度出台的质疑与修订这个漫长的过程可以看出,上意与民意、条例与地方细则的相互协调是一种民资为主的行业发展成为社会产业所必经的过渡。对于新条例,与其横加指责,不如在质疑中施加人性化的修改。我们期待新旧交替磨合期后,娱乐业在规范中欣欣向荣。


作者:马韵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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