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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议案征集签名办法能否改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42 新华网

  赵晨光

  举国关注的两会”眼下正在进行中。笔者读报获知,3月11日晚12时(或24时)被确定为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提交议案的截止时间。(见2006年3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每项议案至少需要征集30名人大代表的签名方才合法有效。从记者采写的两会特别报道中,有以下三个细节引起了笔者注意:其一,以往提出议案的代表挨着房间敲门请其他代表签名,被征求签名者大多只能粗粗一看便决定是否签名,代表之间没有机会和时间就议案进行交流探讨;其二,本次会议专门抽出半天时间以弥补改进上述不足。尽管如此,浙江代表团准备的100多项议案,整整一个下午有机会亮相、被点评的只有4项;其三,一些人数多的大团,代表征集签名问题不大,但有的小团人数不够,代表想征集够30人的签名就得往别的团跑。

  议案征集签名是个法律程序问题,这无可非议。但这种多少年来循规蹈矩、一贯制的征集签名的“老习惯”、“老办法”能不能有所改进呢?

  笔者的想法是,今后从人大代表报到之日起,直到提交议案截止之前,把所有议案的草稿先行陆续汇总到专供每位人大代表使用的网页上,以电子签名的新思路取代传统“盲签”、“跑签”的“老习惯”、“老办法”。

  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大多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和焦点问题,往往跟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以电子签名(最好采用不计名方式)代替征集签名至少有以下三点好处。第一,有利于议案的广泛交流,有利于代表的深入思考,以便对各类议案优中选优,确保提交的议案精益求精;第二,能更好的体现人大代表的个人意愿,相应也更加充分地代表了民意,避免因不了解议案的“盲目”签名或抹不开脸面的“人情”签名;第三,同时还节省了人大代表的时间精力,提高了人大会议的效率质量。

  “位卑未敢忘忧国”。虽然身为普通百姓的笔者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但深感代表、委员们肩负着祖国和人民的希望与重托,为使今后的两会开得更加圆满、富有成效,不揣冒味,斗胆提出一已之见,不妥失当,敬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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