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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手机赠上网费口头约定引纠纷 经工商调解商家让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2:14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近日,市区的胡先生因只有口头约定而对手机上网费的问题,和手机网络运营商吵了起来,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作出让步。

  今年2月24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市民胡先生的投诉,称去年12月参加“手机开户存600送600”的活动,活动中手机网络运营商附带赠送20元的上网套餐。胡在登记现场亲口问营业员,营业员称该次活动赠送上网套餐的流量是1G。因为1G的容量是相当

大的,因此胡随后便用手机频繁上网。到了今年2月,胡通过查询发现自己的手机上网费已超过480元。

  然而,12315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时,网络运营商却一直坚持当时活动答应赠送的上网流量仅为1M,绝不可能是消费者所称的1G,目前消费者的上网费用已大大超出了1M的限额。然而,消费者和手机网络运营商对他们自己的观点都无法进行有效举证,因当时双方的消费只是口头上的约定,并没有任何文字或影音上的证据。不过,在工商人员的积极协调下,手机运营商答应向客户让步,将胡手机中超过的480元上网费予以减免。这样,一宗消费纠纷经过多天的折腾总算得到解决,但当事双方却因此费时费力,只赚个心情不愉快。

  据了解,在消费过程中因仅以口头约定而导致的纠纷,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不时都会受理到,而这些投诉中以和通信业务有关的最多。因此,12315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再一次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日常的消费不论大事小事,都应力求做到明明白白,有单有据,这才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减少无必要纠纷的最好办法。

  (责任编辑: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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