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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院长提"修改刑法"案主张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2:30 武汉晚报

  据长沙晚报报道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修改刑法的议案,提出对走私、盗窃、贪污罪、受贿罪等绝大部分贪利犯罪逐步进行死刑废除,控制死刑适用,重构刑罚体系。

  “除毒品犯罪外,对走私、盗窃、贪污、受贿、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贪利犯罪死刑应当逐步废除。”江必新认为,基于我国历史传统和法律文化,以及我国的现实情况、

公众的价值观念等因素,在目前完全废除死刑是不现实的。但贪利犯罪的发生和增多,都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对经济犯罪的预防和遏制,关键在于健全经济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应废除绝大部分贪利型犯罪的死刑。

  江必新同时认为,应废除部分普通刑事犯罪的死刑。因为这部分犯罪虽然都属于严重罪行,但与故意杀人罪相比,危害程度明显要轻一个档次。他建议,逐步废除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强迫卖淫,传授犯罪方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死刑。

  他是枝江人曾任高法副院长

  江必新:湖北省枝江人,生于1956年,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硕士学位。

  毕业后,江必新被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曾任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其间曾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在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挂职锻炼,任政法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立即废除死刑不会得到人民支持

  据中新社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昨日面对记者的提问表示,中国暂时不会考虑废除死刑,废除死刑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是不现实的,但一定要慎用死刑。

  此外,肖扬表示,对于经济犯罪废除死刑,也不符合目前的中国国情。

  另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华璞昨日下午做客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时说,目前,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还保留有死刑制度,中国也在其中之列,逐步减少直至废除死刑,是世界的一个趋势。

  孙华璞说,就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言,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物质文明程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杀人偿命”等观念在公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死刑的存在仍有广泛的社会心理基础,立即废除死刑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支持。因此,目前中国还不能完全废除死刑,但是我们的政策是严格控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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