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尚不具备废除死刑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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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3:21 新闻晚报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华璞11日下午做客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孙华璞说,就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言,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物质文明程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杀人偿命”等观念在公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死刑的存在仍有广泛的社 会心理基础,立即废除死刑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支持。但是我们的政策是严格控制死刑,从立法、司法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的实际适用和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