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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和法院院长话“婚姻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4:26 新民晚报

  

人大代表和法院院长话“婚姻家庭”

  听完“两院”报告,姚莉代表在回程的车上就琢磨开了: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重大民事案件中,为何首次出现了“婚姻家庭”类别?正巧前来旁听人代会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坐在身边,姚代表马上请教。

  特派记者陈正宝杨俊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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