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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切莫让联合办学学校成为社区的“私有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8:00 光明网
姜小巍

  本学期开始,万江试验小学的外地学生将无法乘坐校巴。据校方解释,校巴属于学校联办社区集资购买,本就属于社区本地生源的特有福利,加之今年开始校巴运力不足,故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据《信息时报》3月7日)

  或许校方的做法并不错,既然校巴是社区购买,那么在运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社区内生源当然无可厚非。可是,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的话,那我禁不住想问,假如校方食堂也

是由社区联合建设,假如有一天食堂食物不足,是不是就要规定外地学生不许吃饭呢?看来,用这种逻辑来经营学校显然是不合理的。

  为啥该校会有这样的思维逻辑呢?据了解,万江试验小学是由东莞市八个社区共同联办的学校,由于与社区联办,自2004年开始联办起,该校就已经停止招收外地生源,现有外地生都是“联合办学”之前招收的。由此看来,万江试验小学自从与社区联办开始就已经成为了与之联合办学的八个社区的“私有财产”。尚未离开的外地生源早在2004年就已经成为了这所学校的“异类”,被排除在校园一切政策规定考虑的范围之外了。

  在国内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学校与社区联合办学,共享资源,互相服务,实在不乏一个很好的办学形式。而现如今全国各式各样的联合办学也发展十分迅速。通过联合办学,学校从社区获得了发展的资金和支持,社区学生也方便了就学,得到了学校的优质教育。可是,是不是联合办学了,学校就能成为社区的“私有财产”呢?

  不管怎么说,学校毕竟是准公共服务单位,始终带有公共服务的色彩。即便是私立学校,对校园内任何一名正常入学的学生,学校应该都没有理由对他们区别对待。如果仅仅是因为学校是社区联办的而将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区别对待,那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社区与学校联合办学,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建设好社区学校,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如果学校因为联合办学而成为了社区的“私有财产”,学校优先考虑的不是如何培养好学生,如何发展好学校,而仅仅是社区的小团体利益,那么学校本身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万江试验小学校巴拒载外地学生事件实际上给日益红火的联合办学敲响了警钟。联合办学固然对社区和学校都有利,可是如果不对联合办学的形式、任务等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制,那么联合办学学校出于经济利益考量,就很有可能沦为社区的“私有财产”,最终伤害学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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