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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西部地区司法机构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21: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樊曦 周立民 王丽)“最近4年,贵州的法官走了有200多人,通过司法考试的却只有80多人,今后5年将有300多人正常退休。很快,我们可能就没法官了。”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不无忧虑地说。

  地处西南的贵州是中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全省400余个基层法院,只有900多名法官。除了审案办案,法官们经常还有一项任务:四处借人,因为平均一个法院2.5个法官的

配置还不够组成一个合议庭。

  “下乡审案,法官们常常要走几十里的山路。他们往往是在打麦场摆上一个破桌子,把头上的帽子往上一放,用帽子上的国徽代表法庭,就开庭了。这样的条件怎么留得住人呢?”张林春说。

  据了解,中国地方司法机构资金来源主要由同级政府财政提供。地方财力的雄厚与否,直接影响着司法机构运转效率的高下。与贵州法官短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法院往往容易超编制运行,出现“上面多得头碰头,下面忙得打破头”的现象。

  自1995年法官法实施以来,到2004年中国有804个基层法院没有进过一名法律专业本科生,占全国基层法院的25.66%。其中,有649个法院自建院以来,就没有进过一名法律专业本科生。

  在1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院长肖扬把这些现象总结为“中西部地区法官队伍人才流失、青黄不接的问题较为严重”。在去年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他曾将“法官流失、人才断层现象严重”列为基层法院存在的4个主要问题之一。

  一些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或是国债投入的力度,形成固定机制,多渠道提高基层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经济待遇。

  张林春也表示,基层法院缺乏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充足的经费保障来源,极大地制约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由于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将难以保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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