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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 执法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2:20 大江网-江西日报

  姚晨奕 本报记者罗德斌

  好样的,刘晓金

  一件件看似平常的小事,让我们看到刘晓金不平凡的精神。

  他爱岗敬业,长期扎根基层,十五年如一日在基层法庭无私奉献。他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只论“法”、论“理”,而决不论“礼”。他工作出色,业务拔尖,审理的近两千件案件竟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超审限,当事人无一上访,无一申诉。他把审理案件变成了一门艺术,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点,处理一件案子,等于化解了一起社会矛盾。更为难得的是,他心系群众,真正做到了“执法为民”,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富民兴赣,离不了和谐平安。随着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向刘晓金学习”活动的开展和深入,我们相信,在我省法院系统乃至整个政法战线,会涌现出更多像刘晓金这样“执法为民”的先进人物。

  ——编者

  

心系群众执法为民
刘晓金(左三)在审理案件之余,经常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草长莺飞三月天,高安市法院新街人民法庭庭长刘晓金从北京载誉归来。他在全国50多万名法官中脱颖而出,赢得了中国法官“十杰”称号,这在江西历史上是第一次。鲜花、掌声、各种赞誉如潮水般涌来,他微笑着对待这一切,回到高安后,把奖杯和奖品往家里一放,谢绝了许多社会活动,又像往常一样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一起赡养纠纷案的一方当事人对他说:“你就是‘母舅’,你说怎么办都行,我听你的。”

  2004年6月的一天,刘晓金接待了一位88岁的黄姓老大爷。黄大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去了外县做上门女婿,小儿子在本地。没有收入来源的黄大爷,考虑大儿子入赘了,就只要求小儿子赡养自己。生活拮据的小儿子,对父亲只要求自己赡养的做法很有意见,也与哥哥闹了矛盾,互不往来。开始他还每月给父亲60元供其独立生活,后来干脆不给了。黄大爷每日愁眉不展,希望法庭为他做主。

  刘晓金当即立了案,并追加黄大爷的大儿子为被告。随后,他找到黄大爷的两个儿子。兄弟俩情绪激动,说了许多不赡养父亲的理由。刘晓金和颜悦色,从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讲到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从两人年幼患病时,黄大爷如何关心备至,讲到每个人都会老,都需要晚辈赡养照顾。他还特别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黄大爷的大儿子依法也应承担赡养义务。

  情理法交织,苦口婆心,情真意切,终于打动了兄弟俩。回想起父亲当年对自己的抚养之恩,他们当场流下了眼泪,都对刘晓金表示:“你就是‘母舅’,你说怎么办都行,我听你的。”刘晓金提出每人每月拿70元赡养费,兄弟俩满口答应。

  在高安城乡,“母舅”常用来泛指那些在家族中德高望重的人。兄弟俩称刘晓金为“母舅”,说明了对他的充分信任。事实上,自刘晓金调解了这件案子后,这兄弟俩就都从内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切实担负起对黄大爷的赡养义务。原来闹得很僵的兄弟关系也融洽了。

  这件案子结案后,“法官母舅”的称号不胫而走,成为群众对刘晓金的亲切称呼。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同事们却评价他说:“没有他办不了的案子。”

  刘晓金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是民商案件,其中家庭纠纷案件又占了相当比例。

  刘晓金常说:“作为法官,我们办案不能仅仅以审结为目的,也不能简单生硬地执行法律,要做当事人之间沟通与和解的桥梁,要注重细节,把案件审结之后的工作做细致,促使纠纷各方真正化干戈为玉帛。”

  2000年,刘晓金承办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原告刘某的女儿一直由公公、婆婆杨某夫妇照看。后来,丈夫出车祸身亡,刘某便想把女儿带在身边。杨某夫妇与小孙女感情深厚,难以割舍,又担心刘某改嫁后不能善待孙女,加之乡俗认为孙女是杨家后代,不能由外姓人带走,所以坚决拒绝。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刘某起诉,请求法庭支持她对女儿的监护权。刘晓金想,刘某享有对女儿的监护权,在法律上界定明确;她带走女儿由自己抚养,也于法有据。杨某夫妇的行为虽无法律支持,却情有可原,案子要是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于是,他动员了村、镇干部一起来做杨某夫妇的工作,耐心细致地讲解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先后4次调解,杨某夫妇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同意将小孙女交给刘某。

  法律文书生效后,杨某夫妇又变卦了,不愿将小孙女交出。刘晓金没有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带着微笑再次踏进杨某夫妇的家门,进一步做工作。又是几次艰难的劝导,化解了杨某夫妇的种种疑虑,他们答应交出小孙女。小孩交接时,杨某夫妇和孙女泪流满面,难舍难分,刘某也百感交集。刘晓金当时突然萌发了一个新想法,但没有马上说出来,他想等合适的时机。

  孩子由刘某领走后,杨某夫妇经常带着礼物去看望小孙女,刘某也不时送女儿到杨某夫妇那里陪伴爷爷奶奶。时间一久,双方增强了信任和理解,而且此时刘某准备改嫁。刘晓金见时机成熟,他向刘某和杨某夫妇和盘托出了他的建议:孩子交由杨某夫妇照看,明确说明是“寄养”形式,不改变刘某对女儿的监护权。这个想法立即得到了双方同意。

  这个原本处理起来十分棘手的案件,经过刘晓金的悉心调解,非但没有出现“一场官司十年仇”的局面,而且曾经的祖孙三代之间,依然像往日一样弥漫着浓浓亲情。

  在法庭工作将近15年,刘晓金主审和参与审理了1773件各类案件,经调解结案和当事人主动撤诉的就占87%,判决结案的只有226件,其中上诉的仅12件。而且所有案件达到了“四无”,即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超审限,当事人无一上访,无一申诉。

  一位个体经营户说:“是他让我改变了对法官的成见。”

  新街镇某村一位姓谌的村民,因为与村委会一干部有矛盾,便将自家的水牛放出去吃该村委会干部家的禾苗,被当场发现,村委会让他赔了200元禾苗损失,并对他罚款800元。谌某不服,一纸诉状将该村委会告上法庭,刚刚到任的刘晓金接手了这个案子。

  谌某对刚来的刘晓金极不信任,生怕法庭会偏袒村委会。刘晓金几次试着调解,由于双方对立情绪太大,无法达成协议。刘晓金认为,谌某的水牛吃掉四五分田的禾苗,赔偿200元并不为过,他与村委会签订的牛吃青苗要罚款50元的村规民约也应履行。但800元罚款显然过重。因此刘晓金作出了由村委会返还谌某罚款750元的判决。

  谌某开始对拿回返还款并不抱希望,他想法庭和村委会哪能不“官官相护”?村委会当时也确实没有主动履行判决。刘晓金没留情面,多次找到村委会干部,要求尽快履行判决。最后,谌某终于拿到了返回款。他在临走时还向刘晓金深深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个体经营户刘肯堂,原来做饲料生意时,别人欠了他不少钱。有些欠款,他催讨了两三年都拿不到。想求助法院,却又听人说,到法院打官司,不管有理没理,“打点”了法官才能赢。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使他一直不愿起诉。后来实在追不回欠款,他就试着向法院起诉了1起,当时他并不抱希望。不料,案子到了刘晓金手里,两三个月就拿到了欠款。后来他将所有的案子都告到法庭,竟然全都成功了。不但没有“打点”一分钱,他想买一些营养品去看望为执行他的一个案件而出车祸受伤的刘晓金,还被坚决拒绝了。

  “是他改变了我对法官的成见。”后来刘肯堂一提起刘晓金就这样说。

  2003年2月28日,是刘晓金离开工作了10年的杨圩法庭,前往新街人民法庭就任庭长的日子。那天,当他拿着行李走到门外,眼前的情景让他心头一热:数十人自发地站在寒风中等他。有乡镇领导和村干部,有所办案件的当事人,还有更多相识不相识的村民。大家一茬接一茬地燃放鞭炮,用当地最隆重的礼仪欢送他。与大家握手道别后,刘晓金连忙避开人群,因为泪水早已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教儿子写的第一个字是“正”字。

  现在,只要有人在家,刘晓金家的大门总是敞开的。他不再担心有人会来送礼。以前倒是常有人来送,可刘晓金连门都不让他们进。有人“三顾茅庐”,有人在楼下等四五个小时,他都不为所动。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了他的原则不可动摇,也就没人“自讨没趣”了。

  在清正廉洁的问题上,刘晓金对家人也同样要求严格。走上法官岗位伊始,他就与家人“约法三章”:不接受当事人的任何财物,不在家里接待当事人,不许家人打听案情。

  刘晓金教给儿子写的第一个字是“正”字。儿子小时不懂事,有一次买文具盒时偷偷把一支钢笔放进去,付钱时只付了文具盒的钱。刘晓金知道后,耐心地教育儿子要从小做一个正派的人,并监督他把钢笔还给商店。

  “他那张脸简直就是法庭工作的‘晴雨表’:如果他案子办好了,回家就兴高采烈,说笑不停;如果办案不顺,他便沉默不语,有时半夜还辗转反侧,睁着眼睛若有所思。”刘晓金的妻子陈著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抱怨”。

  尽管工作繁忙,但只要一有闲暇,刘晓金就会陪爱人和孩子。一家人一起唱唱卡拉OK,看看电视,侍弄花草,看望长辈,尽享天伦之乐。不过这样的机会,对妻儿来说是少之又少,因为他总有忙不完的工作,他留给家人最多的总是忙碌的背影、一位共和国法官高大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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