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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威慑机制年内建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40 北京晨报

  ■庭前调解机制将在全市推广

  ■北京两院拟扩聘法警书记员

  ■用中华文化提升中国软实力

  去年北京执行案件上升10个百分点,自动履行率下降3个百分点

  司法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将联动

  ●权威解读●

  “宽严相济”要结合从严打击

  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北京市委副书记强卫在发言时给予“宽严相济”相当高的评价:这一刑事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过去提倡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刑事犯罪,现在强调依法从严打击和很好贯彻“宽严相济”相结合。

  “一人被判刑,全家都要受到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歧视,蒙受很大的精神痛苦。”作为一位有着几十年司法实践的乔晓阳代表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代表说“多年来,我们强调严打比较多,但是单纯强调严打政策,对犯罪行为不加区别地实施严厉打击,在惩治犯罪上容易出现重刑罚,轻教育、挽救的倾向。”

  三成轻伤害案件调解解决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已经开始了轻伤害案件调解试点,并出台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邻里纠纷等因素造成的轻伤害案件,如果情节轻、已经或部分承担医疗或赔偿费用,受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尽量调解,不起诉或免于刑事诉讼。去年公安机关调解的轻伤害案占总数的26.3%,检察机关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没有再到法院提起自诉,而部分法院调解的纠纷赔付率达到100%。

  假释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

  北京这两年加大假释比例和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试点,去年假释接近900名在押人员,假释率从过去的不到2%提高到6%。强卫表示,过去,北京在刑罚政策实施上以减刑为主,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国际趋势,今后将逐步转向以假释为主,或假释和减刑并重的刑罚执行制度。同时北京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效果很好,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和融入社会。

  庭前调解机制全市推广

  除加大假释和社区矫正力度外,北京还在司法改革中探索建立司法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的机制。近期朝阳区人民法院率先试行的庭前调节模式将在全市推广并形成机制。

  ●核心提示●

  “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宽严相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也强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两高”的报告将这个原本生僻抽象的词语突出地摆在普通百姓的眼前。逐年上升的假释率、调解率,通过这一系列数字,我们看到“宽严相济”的背后是浪子回头的机会,是挽救破裂家庭的希望,是人本精神的实效。

  昨天,全国人大北京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宽严相济”毫无意外地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代表声音●

  “宽严相济”需

  出台司法解释

  在昨天的审议中,代表们形成一个共识,“宽严相济”不应停留在“口头”,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待于法律规定的完善,进而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

  乔晓阳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设置了大量的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节,赋予了司法人员必要的自由裁量权。但法律规定相对原则,需要“两高”出台针对司法工作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及时制定司法解释。

  乔晓阳代表还提出,“宽严相济”不仅要在政策上完善,加强队伍建设也是重要一环。

  乔晓阳透露,目前,《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宽严相济”原则将在法律的修改中加以完善。他特地提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重点考虑现实中群众反映比较大的非法证据排除、人权保障等问题。

  晨报记者 朱烁 罗德宏/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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