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拧紧防腐“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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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4: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钟玉昆)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树立人民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放在突出地位,扎好“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三道防腐“箍”。 亳州中院建立了与司法工作相适应的廉政保证金制度,督促干警“不必为”。该院从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奖金中提取80%%,从干警当年工资中提取同等数额,作为廉政保证金并设保证金专户,每5年考评兑现一次。凡干警有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情节 轻重,扣发相应比例的保证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发全部保证金。建立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室,警示干警“不敢为”,组织全体干警经常到活动室现场接受教育,并规定每月最后一个周日为廉政集中教育日,警示干警时刻筑牢廉洁反腐防线。实行法律文书送达后廉政调查制度,约束干警“不能为”。案件审结法律文书送达后,法院纪检组、立案庭派员对干警在办案中有无不廉行为向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一案一调查、一案一填表、一案一归档,全面建立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廉政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