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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重点发展学科先签协议再给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21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张国记者李新玲)从2006年起,南开大学开始实施重点发展学科建设专项基金和立项审批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于经学校批准给予资金支持的学科建设项目,其负责人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建设协议,并按计划组织实施,才能如愿得到基金资助。

  重点发展学科建设基金由每年学校拨款、社会组织捐赠、企事业单位捐助和学科自筹等组成,启动经费为500万元。这笔基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学科发展的研究工作、仪器设

备的购置、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和出版高水平专著等,不得用作奖金、提成、土建等支出。

  南开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佟家栋说,这项制度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教职工的注意力真正引到“学科建设”而不是“学科申报”上。

  根据《南开大学重点发展学科建设基金条例》,在国家“211”工程、“985”工程支持的学科之外,南开大学将重点支持有较强优势和特色,有望进入国家重点学科或天津市重点学科的学科,以提高学科综合实力;重点建设国家和地方急需、学校有能力和条件发展的学科,以提高学科综合竞争力。

  重点发展学科建设基金每两年申请一次。将实行院系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问责制。院系领导应经常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并由项目负责人每年填报年度学科建设情况进度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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