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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俞国生代表再支一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7: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张登贵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就业问题仍是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人大代表俞国生对此发表了看法。他认为,由于目前城镇劳动力增长较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模加大,解决就业的压力比较重。他建议,可以通过发展经济、鼓励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等“四管齐下”的措施,拉动就业(3月10日《文汇报》)。

  俞代表的建言很有见地,不过,笔者还想再给他支一招,就是通过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来推动就业,变俞国生的“四管齐下”为“五管齐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可是,这个法定的工时制度,实际执行情况却非常不理想,工人超时劳动,几近是一种普遍现象。《人民日报》、《工人日报》报道称,上海市松江区劳动局统计显示,在近5年的劳动监察案件中,有40%以上的企业未能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珠江三角洲一些企业,职工每月工作时间长达300小时以上,平均加班超过100小时;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浙江、江苏、河北等5省纺织产业的调查,农民工日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2小时以上,月平均工作时间为306小时,超时劳动139小时,是法律允许的3.86倍;天津《每日新报》调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的人超过30%,这当中还有8%的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宁波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证实,外来劳动者中,实行8小时工作制的仅占20%,每天加班4小时以内的占62%,另有18%的人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以前,人们用“八小时以外”指代业余时间,现在这个说法得改成10小时、甚至12小时以外了。

  根据这些权威部门的调查和权威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算一笔账。全国现有进城农民工大约是1.2亿人,再加上城里工,职工总数当在2亿人以上。假定职工平均每人每天超时工作1小时(实际上远远不止),即超时12.5%,那么,严格实行8小时工作制后,就需要增加职工12.5%,也就是2500万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报告说,今年是新增劳动力高峰,城镇需要安排就业人数约2500万人,可安排就业人数约1100万人,岗位缺口将达1400万人,所以认为“应对今年的就业压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若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除了能消化城镇1400万人的就业压力之外,余下的1100万个就业岗位,还可以提供给新转移出来的农民工。这里还没有把剥夺职工双休日、法定假日计算在内。可见,严格实行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对于缓解就业压力,不说是最有力,也是很有力的一“招”。

  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肯定是愿意尽力的;负有劳动执法监察重任的劳动部门,应该是责无旁贷的;最不情愿的,就是企业了。让一个企业增配1/8的员工,它的成本就会上升,利润就要下降。但是,8小时工作制是根据人的正常体能、精力制定的,是非常科学的、人性化的工时制度。让职工超时劳动,侵犯了他们的休息权,损害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还违反了国家的法律。靠这样的手段获取利润,属于“超额盘剥”(《人民日报》语),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应该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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