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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0%村庄“十一五”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7:28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将以创建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乡镇和文明村寨为重点,使10%的村庄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我省将把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作为推进城乡环境改善的有效措施,在2007年完成绥阳县、余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2010年完成贵阳市花溪区、金沙县、毕节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使全省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创建县市区比例由目前

的13%提高到15%,同时力争在2010年前全省5%的乡镇开展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此间,省环保部门将把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小城镇规划编制范畴,促进农业产业生态化。根据省环保部门制定的目标,到2010年为止,全省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将达70%,生活垃圾收集率6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60%,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40%,农户室外道路硬化率30%。

  作者:梁隽 瞿燕凌 王璐瑶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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