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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然增多的隐性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7:31 大众网-大众日报

  从海南旅行回来后,徐先生非常懊恼:5天的行程中超过一半时间耗在了旅游大巴上。因为旅行社安排的住宿地点大部分都在郊外,不仅要起早贪黑赶路,晚上偶尔想自由活动一下,连打的都难。但是,查遍旅游合同,却找不到旅行社的任何“罪证”:旅行社没有违约,安排的酒店确实是三星级的,合同上所列的景点也一个没有少。

  家住青岛的消费者张女士,在消费时也吃过“哑巴亏”。去年12月28日,张女士在

当地一服装批发市场为家人购买了一件新款羽绒服,当时摊主只开具了信誉卡,并承诺:顾客凭信誉卡一周内可免费退换货。两天后,家人穿时发现衣号不对,张女士找到摊位要求退货,对方却说:“信誉卡已过期,不能退。”此时张女士才发现,信誉卡上的售货时间竟是2005年12月2日。到底是摊主当时匆忙漏写了“8”,还是故意欺诈?由于缺乏证据,受理投诉的当地消协也爱莫能助。

  “对比那些显而易见的商品质量、服务纠纷,我们把消费者类似的遭遇归类为‘隐性侵权’。”省消协投诉中心主任武卫民告诉记者,这种出在服务或销售环节的隐性侵权,近年来在各个消费领域屡见不鲜。2005年全省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70853件,在商品房、商品维修服务等领域,因各类隐性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呈现增多趋势。例如商场赠券促销,误导消费者在商场内循环消费;再如某名牌皮鞋用大字打出了“买一送一”的广告,消费者跑去抢购的时候,却发现原来是买一双皮鞋送一双鞋垫,利用模糊广告欺骗消费者。

  武卫民认为,这些设计得非常隐蔽的“陷阱”,往往令消费者防不胜防,而且由于手中没有凭证或仅有一份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维权难度很大。

  省消协宣教部主任周海亮告诉记者,通过近几年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假冒伪劣商品逐渐减少。鉴于目前消费领域欺诈行为呈现出的手段多样且日渐隐蔽等特点,中消协将今年3·15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环境”,在更多的意义上,就是呼唤构筑一种更安全、更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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