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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浙江营造农村 安全消费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8:08 法制日报

  叶建华

  自从村里“小燕超市”挂上“放心示范店”后,浙江省台州中林村的农民蔡老伯日常消费品都到这家店去买。万一发生什么消费纠纷,村里的消费维权监督员就是他的靠山。

  这是浙江省自2004年推出“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后,农村放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

改善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浙江全省已建立这样的农村“放心示范店”7000余家,覆盖面达到64%,交织互联、高效便捷的农村消费安全网络已初步构成。

  相对于城市,农村是消费维权的盲区、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因而,在全省铺开的“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成为构筑新农村安全消费环境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是指在全省的每一个行政村都要有一家放心示范店,以引导农村商店“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全面推进农村消费安全建设。放心示范店的标准和标志是“一块牌匾”:由政府颁发;“一套制度”:严格执行商品准入的三项制度;“一个标识”:所售商品具特有标记,并在当地工商所备案;“一本台账”:有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一项承诺”:公开对消费者承诺,确保消费安全。

  对放心店的选择,坚持“自愿参与、规范经营、自律为主、加强监管、动态命名”的原则,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规费减免等优惠,激发经营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商品准入制度是放心店工程的基础。工商部门将商品准入制度深入推广至农村,以扼住问题商品入侵农村的“咽喉”。农村商店进货时,必须填写由工商部门统一制定的《进货登记备查表》,并附进货凭证备查。对农村小商店的源头--食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龙头配送企业等,则实行“供货登记备案制”,从而在源头阻挡问题商品流入农村。

  检测体系是保证。工商部门将检测中心、检测点、流动检测车、检测箱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延伸到农村市场,形成了商品质量检测、信息发布和消费警示为一体的农村食品消费安全预警体系。

  维权监督员是哨兵。浙江省工商消协部门构筑起一张由消协分会、消费维权监督站和消费维权监督点组成的“农村消费维权群众监督网”,还在每个村聘请了一名监督员。每名监督员集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于一身,成为时刻守在村民身边的“维权民兵”。

  监管责任制是构建农村消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利器。工商部门“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追究制”和“放心店片区监管责任制”就要求工商干部要做到“三必”: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和“三快”:受理快、出动快、调处快,一旦发现不合格商品,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放心店的出现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经营者的普遍欢迎: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的同时,也理顺了城乡流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与放心店工程配套实施的“农村消费维权群众监督网”则丰富了基层村干部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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