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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咬人 主人赔礼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讯江俊涛 记者郭宏鹏 因小狗追赶,导致小女孩摔跤,为此小女孩的妈妈将狗主人拉进了派出所,坚持要按照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最后以狗主人赔礼道歉收场,这是日前发生在福建省厦门市的一件事。

  3月4日下午,顾女士带着6岁的女儿出去散步,没想到女儿被一只小狗追赶并摔倒,事后还一直处在惊吓中。顾女士说:“当时,女儿正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小狗突然冲过

来,女儿逃跑时被石块绊倒在地,紧跟着小狗就要扑到孩子身上去。”顾女士慌忙将小狗踢开。这时,狗主人不高兴了,骂顾女士没有爱心。

  顾女士随后发现女儿的小腿青了一小块,想到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把放任狗咬人纳入处罚范围,顾女士便拉着狗主人到厦门市公安局嘉莲派出所讨说法。顾女士说:“主人既没给狗办证,遛狗时又没拴上狗链,把我的孩子吓成这样,说什么也不能就这么算了。”

  嘉莲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拿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纠纷双方说,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据此,民警对狗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顾女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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