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问题解决了法官才会留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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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8:15 法制日报 |
12日上午,记者见到李玉臻代表时,他刚从山西代表团的“两高”报告分组审议会上发完言出来。 就在中苑宾馆的二楼休息室,记者抓紧时机采访了这位年逾花甲的二级大法官。 短短的40分钟时间,具有诗人气质的李玉臻代表侃侃而谈。话题自然围绕如何加强 法官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和深化法院改革等展开。记者:解决基层法官断层问题,您有何良策? 李玉臻:关键在于改变法官的管理体制,这就需要认真落实好法官法。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法官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认为,法官法的检查非常必要,因为它颁布虽然超过十年了,但有关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差距还很大,法官的职业保障、法官的待遇都没有跟上,还是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只有解决好了法官的保障问题,法官才会留下来,甚至愿意到基层法院去工作。 第二,中西部一些地方经济欠发达,法院基础设施落后,经费不足。建议上级部门予以大力支持,扶持相应的建设和保障经费。 第三,想办法从上级法院派一些年轻同志到基层法院工作。 记者:去年,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都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您认为如何加强法官队伍素质建设,保证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李玉臻:去年6月1日起,山西各级法院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省处理了20多名违纪法官,有的被开除,有的被辞退。从山西总体情况看,通过整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法官素质也得到很大的提高。多年来,我们一直严把进人关,如省高院和太原市中院工作在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经常开展的法官素质教育整顿、思想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这些都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山西法院具体还做了哪些工作? 李玉臻:首先,加强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在审判管理中,要普遍实行立审、审执、审监“三分立”,认真执行“回避”制度,绝不能让当事人自己找法官,也绝不能让法官自己找案件。 其次,建立案件质量考评体系。我们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考评办公室,定期对审判的案件进行检查评比,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如果考评不合格,就调整审判长。 记者:当今的社会正处于变革时期,面对社会转型期带来的迷茫与困惑,人们更加渴望追求正义的秩序,渴望有一个权威的仲裁者来整合规范社会秩序。这方面,您考虑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李玉臻:是司法体制改革。除了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加强法官素质建设、认真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等各项工作以外,还要从体制改革入手。比如关于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问题,关于人民群众反映打官司难、执行难的问题,我认为根本还是要切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 记者:提到司法权威,人们自然会想到古时“包青天”审案时的“回避”、“肃静”和“明镜高悬”,也会想到今天庄严的法庭、黑色为主的法袍、敲响的法槌。您觉得维护法院的司法权威,应解决哪些现实问题? 李玉臻:要从根本上维护司法权威,还得从司法体制改革入手。我认为当前要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现在有各个法院案件审理分布不均,有的太多,有的太少,就应该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现在每增设一个县或区,就要增加一个法院,这怎么行?法院不是行政机构,应该解决法院设置问题。比如,山西现有119个基层法院,我们就可以按案件需要,设置80个基层法院,往上再设10个中院,不仅可以弥补法官断层危机,还能有效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二是解决法院裁判无权威化问题。比如判决书没有终审,当事人不断申诉,法院来回改判,很多机关、很多人都能干预案件。我们从解决信访上访老户问题中发现,有一个案子审了七八次,最后研究下来,还是一审最准确,所以做了这么多的无效劳动,还造成当事人这么多的成本投入,现在回过头来再执行一审判决,当事人意见很大。同时,这也挫伤了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如果一个案子像“翻烧饼”一样审来审去,法官就不会花全力去办“精品案”,因为即使花了全部精力,最后的结果还有可能被改变。 司法权威的树立就是要建立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这是法官们终身追求的境界。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