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民警须每天看望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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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9:23 南方日报 |
常平交警中队处理交通事故人性化 经办民警须每天看望伤者 本报讯(记者/郭文君陈香国通讯员/董哲)笔者昨日了解到,东莞市常平交警中队在全市率先推出了伤员救治跟踪制度,人性化地处理交通事故,经办警员每天须到医院了解伤 员的病情,帮助有效抢救,直至其无生命危险。据了解,近日该制度受到了省交管局的肯定,有望在全省推广。据了解,《伤员救治跟踪制度》是常平交警中队去年5月份出台实行的。该制度要求,遇有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进入重症病房的,经办民警须迅速到医院了解情况,并报告中队值班领导,由领导与医院协调沟通,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同时规定,从发生事故之日起,事故组经办民警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每天不能少于1次到医院了解救治情况,记录伤者的病情,直至其病情有好转无生命危险,或确因伤势较重而无法抢救死亡为止。违反规定者,一律要受处罚。 常平交警中队队长梁树荣介绍,该制度的出台是希望广大民警能够设身处地地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群众着想,认识到伤员的生命比成功处理完一宗交通事故更为重要。经过近两年来的不断摸索和实践,该项制度得到了逐步健全和完善,并且越来越凸显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 据悉,这一制度实施后,经办民警由过去的单纯调查、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转向先关心伤员病情。前段时间,湖南籍人士周某在还珠沥路段因交通事故受重伤,送到医院时已生命垂危,中队领导接到报告后迅速向常平政府反映,镇有关领导亲自到现场办公,指示医院要尽最大努力救治。经抢救,周某第4天就脱离了生命危险。据相关统计显示,自该制度实行以来,常平全镇因交通事故受伤送入ICU重症病房的有54人,其中7日后死亡的有11人,转出ICU到普遍病房的有28人,中队警员没有一人违反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