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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代表团在审议高检院工作报告时纷纷建言加强培训改善条件吸引人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9:24 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谢文英) 3月11日至12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报告普遍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报告不仅对去年的工作成绩总结得实事求是,而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护短、重剖析,态度诚恳,对今年工作的部署不仅切合实际,而且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会上,检察人员短缺问题引起代表们的关注,大家纷纷建言,为破解检察人才难题支招。

  审议中,代表们认为,在过去一年里,检察机关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同时,代表们对如何提高检察队伍建设,解决检察人才青黄不接难题纷纷建言,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好入口关很重要,对东中西部地区司法人员的工资待遇,首先要统一。”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双沟镇人大主席、双北村党委书记姬建强代表说,由于待遇不统一,中西部地区检察人才流失严重,已经出现断层。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才问题,有关部门必须给予政策倾斜和必要的投入。

  湖北省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茅腊坪村三组农民辛喜玉代表说:“要监督公安和法院的工作,检察人员自身必须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但是很多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不是学法律出身,在人才引进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

  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叶金堂代表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基层检察机关的人才短缺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基层检察机关的条件改善了,检察官的待遇提高了,才能吸引人才,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好法律服务。”

  “目前的司法考试,解决的仅仅是门槛问题,而对于基层检察院来说,在岗培训应该是当务之急。”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吕忠梅代表认为,理论与实践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司法人员即使通过司法考试,想马上办案也是相当困难的。所以检察机关应该着手进行系统的初任培训,请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人,对刚刚分配到检察院的人员进行培训。

  “我认为,即使获得检察官资格,如果培训这关过不去的话,仍然不能参与办案。”吕忠梅说,最理想的培训状况应该是集中学习一年时间。但是目前,补课性培训占了很大部分,而且老师大多还是来自高等院校的教授,传授的知识仍然脱离实际。“要从根本上解决培训问题,我认为应该先从培训师资队伍抓起。”

  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振有代表建议说:“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要求毕业生先到基层工作三年,然后再择优分配到省、市检察院工作,这样既能够让他们积累办案经验,而且能够充实基层检察院的人才队伍。”同时,他建议拓宽检察机关的出口为基层检察院输入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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