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最高法、最高检工作报告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9: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196件,同比上升9.3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7940549件,上升0.85%,诉讼标的金额10597.96亿元。

  立即废除死刑条件不具备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华璞11日下午说,就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言,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物质文明程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杀人偿命”等观念在公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但是我们的政策是严格控制死刑,从立法、司法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的实际适用和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死刑复核制度以及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都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

  “三大难”影响司法权威

  “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三大难题,这三大难导致了司法公信度的降低,直接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来自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毛万春疾呼。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光说,对于信访申诉问题,只凭最高法院是不可能解决的。要实行审级负责制,哪级终审哪级负责;申诉案子要严格把关,对事实和证据有出入或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必须审理,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和办案效率、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在司法实践中,对不应再审改判的案件反复申诉、反复再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个案件经过七八次甚至十多次判决的情况时有所见。一方当事人息诉,另一方当事人又申诉,“按下葫芦起来瓢”,不仅使当事人陷于讼累,法律关系也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全国人大代表张启楣说:“要把启动再审的权力交给老百姓,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人民法院不得推诿当事人,必须立案受理。”

  报告提出: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完善执行程序和执行管辖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解决执行不力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喜说,执行难不仅是法院问题,还有行政干预、合同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尽快建设国家执行威慑机制,进一步加大赖账者的失信成本,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

  肖扬在报告中要求,“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核准程序。今年上半年对因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提出上诉的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南英表示,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人民法院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绝对不允许出错。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对于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统一死刑适用标准、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全国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案

  2005年9月27日,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明确,经基层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说,这一改革措施将使人民法院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会议制改为审理制

  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提出5项具体要求:由会议制改为审理制;改革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改革审判委员会成员的结构,确保高水平的资深法官能够进入审判委员会;健全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判委员会除了以全体会议的方式审理案件外,审判委员会委员也可以自行组成或者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

  统一司法尺度

  指导性案例在我国早已有之,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系统化、制度化。二五改革纲要第一次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里所说的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英美法系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与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判例制度相似。通过改革,我们要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

  >>>链接

  死亡赔偿不能城乡有别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张力将发生在重庆的一个“同命不同价”的故事带到北京。2005年12月15日,14岁的何源与两名好友坐三轮车去学校时,一辆货车将三轮车撞翻致3人死亡。事发后,另外两家各自从肇事司机挂靠单位得到20余万元的赔偿。但何源的父母被告知,按规定的条款一笔笔清算,只能得到赔偿金5.07万元。

  这一使人“同命不同价”的规定源于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从法律角度看,司法解释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张力说,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区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造成公民在法律面前事实上的不平等,有违宪法精神。张力建议,此项司法解释必须予以修改,必须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地位上的差别歧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向大会报告工作时说,2005年,各级检察机关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0372人,提起公诉950804人,比上年分别上升6.1%和9.6%;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447人,已侦结提起公诉30205人。

  建立行贿“黑名单”

  “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11日作的工作报告中的平实话语,却如同给行贿者们戴上了“紧箍咒”。

  “建立行贿‘黑名单’有利于预防同类犯罪发生。”全国人大代表许智慧说,“例如有过行贿犯罪经历的人,很可能再到招标单位去找突破口,‘黑名单’公开后,招标单位就可以从内部堵死这个缺口。另外,当前经济交往中,最缺欠的就是社会信用体系。这样的查询系统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帮助人们从经济风险角度,对某个人做出客观评价,有利于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数字表明:2003年以来,河南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94件822人。其中,工程建设领域198件200人,土地出让领域70件76人,产权交易领域45件47人,医药购销领域48件48人,政府采购领域6件6人,涉案金额7502万元。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目前绝大多数检察院已经实现同步录音,各省级检察院、省会市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地市级检察院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实行这一制度后,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地录音或者录像。这样不仅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查办职务犯罪要报备、报批

  “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贾春旺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

  ”十一”停止从社会接活儿

  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下发通知,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不再面向社会从事鉴定业务,鉴定人员不再参与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组织的司法鉴定活动。

  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作为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正在逐渐退出司法鉴定竞技场。“自己不能成为自己的法官”这一法治理念在司法鉴定领域中被赋予了真正的意义。鉴定结论必须具有科学性、独立性、中立性才能够显现出来,才能够达到客观公正的效果。

  完善刑事赔偿确认程序

  贾春旺说,为进一步解决“赔偿难”的问题,保障公民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申请赔偿的违法侵权事项拟不予确认的,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赔偿案件不依法受理或者应当赔偿而不赔偿的,要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司法腐败有了“过滤器”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了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也是当前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贾春旺在报告中说,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截至去年底,全国有80%的检察院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对9652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不同意办案部门原拟定意见的484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