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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载五人撞上汽车车主被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04 桂龙新闻网

  朋友因车祸死亡,3名男青年为此向对方车主索赔20万,结果不仅没有如愿,还因敲诈勒索于日前被分别判刑。

  谭某等3人是合山市岭南镇的青年农民,去年6月3日晚上9时许,3人的朋友兰某和另外4人一起坐在一辆摩托车,行驶中与一辆汽车相撞,兰某当场身亡。当月13日和14日,交警部门对该交通肇事案件还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谭某等3人就多次到该汽车车主吴某家中,

对其家人进行威胁,限吴某及时与他们联系处理车祸的赔偿问题。

  当月21日,当地交通警察大队对该案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搭乘4人的摩托车司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该车严重超员影响了操作,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司机属于正常行驶,与事故无因果关系,不存在违法行为。摩托车车主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汽车司机以及车主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后,汽车车主吴某出于人道主义仍主动付给死者兰某某家人1万元作为葬丧费用。可是谭某等3人不顾事故认定的结果,仍威胁汽车车主吴某,向其索赔20万元来赔给死者家人。吴筹足20万元后,按谭某等3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赔偿,后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人脏俱获。

  日前,谭某3人分别被合山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来源:南国今报选稿:黄珊作者:韦永宣 毛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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