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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又见新花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14 贵州都市报

  在教育行业禁止乱收费的今天,有些学校又打出了“取之家长,用于学生”的幌子,这无疑是学校乱收费、乱摊派的变种

  乌鲁木齐市第29中学召开家长会时,初三年级两个班的班主任老师动员家长捐款,说是用于奖励班级考试成绩前10名和学习有进步的学生。此举遭到众多家长的质疑,两位动员家长捐款的班主任老师却认为:这些钱取之于家长,用之于学生。(据3月12日新华网)

  “取之家长,用于学生”这句口号,从表面看是如何冠冕堂皇、理直气壮,但仔细地想,却是地道的“愚民思维”:以为学校没把捐款揣进自己腰包,就不能算乱收费和乱摊派。殊不知,这对学生及其家长来说,就等于“挖”自己的“肉”去“补”自己的“疮”。

  奖励学习进步的学生,的确不失为“激励教育”的有效手段。这种手段,如果运用和发挥得好,既能激励先进学生更加先进,也将唤起落后学生奋起直追,争取上进。但是,对于实施奖励所需的经费,却要求家长来“凑份子”,这显然不合情理。因为,在学校教育中,校方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方,因而像奖励优秀学生这种经费开支,就理应由学校全面承担。可现在,学校打着“取之家长,用于学生”的旗号,要求学生家长们为之掏腰包,显然就是学校在故意转嫁自身责任,故意在玩“拔羊毛”的把戏!

  “取之××、用于××”,以及“人民××人民建”等口号,是这些年各行业领域搞乱收费、乱摊派过程中普遍流行的借口。在这个幌子的掩护下,民众的口袋被一次次掏空,而国家的投入却被无端挥霍。

  在教育行业禁止乱收费的今天,有些学校又打出了“取之家长,用于学生”的幌子,这无疑是学校乱收费、乱摊派的变种,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不然,学生及其家长本就干瘪的钱口袋,在握着“堂皇理由”的学校面前,就仍然难以有效地“保全”。

  作者:马赛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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