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介入处理的投诉 12315不予重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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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记者汤新颖)3·15快要到了,消费维权问题备受关注。市民刘女士反映说,她因为一宗汽车质量纠纷将广州某贸易公司告上法庭,但是法庭的判决结果让她很不满意,对此是否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据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投诉纠纷,12315中心不予以重复受理。此规定的初衷 是为避免行政资源浪费。其他不予受理的申诉还有: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