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允许死刑犯临刑前见亲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6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刘飞锋 通讯员 余作才

  “妈,我是个不孝之子,我对不起你们,爸的身体不好,你要好好照顾他。”3月9日上午,在恭城瑶族自治县看守所会见室,死刑犯董金亮在法警的押解下见到日思夜想的母亲时,“扑通”一声跪在母亲面前,悔恨的泪水夺眶而出。

  这是董金亮与亲人的最后一次见面,因为第二天他就要被执行死刑。但他并不知道,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死刑犯完全的“临刑会见”权,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决定。董金亮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第一个被准许在临刑前会见亲属的死刑犯。

  最后的见面悔泪涟涟

  3月9日上午10时许,在恭城看守所大门前,一位六十开外的老人在焦急地等待着法院的通知,她是27岁的故意杀人犯董金亮的母亲。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福平再一次交代老人说:“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也要注意你儿子的情绪。不要谈论案情,不要责怪他。看他有什么交代的。”老人家听后使劲点了点头。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3月10日对董金亮执行死刑,接到通知后,董金亮当即向办案法官提出申请,希望能与亲人见上最后一面。经研究,法院予以准许,安排他们在3月9日上午10时和3月10日上午分别与其父母亲和妻子见面。

  自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除了在庭审时远远地看了几眼坐在旁听席上的亲属,董金亮就再也没有和他们见过面。当看守所民警通知他,经法院批准,他和父母亲将于当天上午见面时,他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

  当戴着手铐和脚镣的董金亮被押进看守所会见室时,他一眼便看见因为自己犯罪愁白了头的母亲,禁不住失声痛哭。还未等母亲开口,董金亮声音哽咽地说:“妈,我是个不孝之子,我对不起你们,爸的身体不好,你要好好照顾他。”母亲看见忏悔不已的儿子,只是默默地流泪。

  3月10日上午8时40分许,法院安排董金亮与其犯窝藏罪的妻子赖某见最后一面。当董金亮看见妻子快步走过来时,他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两人对视片刻后,赖某说:“我会照顾好二老和儿子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对不起你们,我爸妈身体不好,儿子还未满周岁……”话未说完,董金亮与妻子吻别,随后,他抬手擦了擦眼睛说:“走到这一步谁都不怨,全是我的错。”董金亮的眼泪越流越多,他轻咳了一下,稳了稳自己的情绪说:“你还年轻,如果有合适的找个人家再嫁。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会见审批颇费周折

  其实,董金亮与亲属的“临刑会见”审批手续比较复杂。刘福平说,法院在研究此事时,也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他们在对法律依据和董金亮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并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后,才作出了允许会见的决定。

  据介绍,过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没有批准死刑犯在临刑前与亲属见面的申请,主要是出于对犯人安全的考虑。死刑犯在临刑前情绪比较反常,容易在自身安全上出问题,给执行工作带来麻烦。

  “决定前,院领导明确要求,要在确保犯人安全的情况下安排会见。”刘福平说,“但死刑犯毕竟是人,在临刑前想见亲人,这是他们也是其亲属感情上的需要,也是最基本的人性诉求。临刑会见,虽然受益的群体不是很大,但这是司法实践中一项人性化的措施。”

  由于这是首次接待这样的会见,恭城看守所也非常重视。看守所杜所长说:“法院与我们商议此事后,我们感到安排死刑犯会见家属,一方面使死刑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得到安慰;另一方面也让死刑犯的家属对罪犯行为的严重程度、法律的严肃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我们就安排民警对董金亮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意配合法院安排犯人与亲属见面。”

  “临刑会见”彰显刑罚人性化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认为,过去死刑犯和家属是不允许见面的,根据现代司法尊重人性、彰显文明的要求,人民法院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体现人文关怀。死刑犯临刑前会见亲属、交代自己的后事和向家属告别,是做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证。

  桂林市某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认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即使罪犯在犯罪时穷凶极恶,但是还要把他作为一个人来对待,刑法可以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政治权,直至生命权,但罪犯的人格权是无法剥夺的,死刑犯应该有尊严地死去。允许死刑犯临刑前会见亲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文明的体现。遗憾的是,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赋予死刑犯完全的会见亲属权。由于法律对于这一权利的告知义务、行使程序、会见的时间、地点等都没有明确,带有极大的随意性,使得并非所有的死刑犯都知道法律上的这一权利并及时提出申请。鉴于此,全国人大应当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用明文规定来确保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有见家人“最后一面”的权利。最高司法机关也应出台相应实施办法,详细规定具体的操作规程。编辑:马骎作者:刘飞锋 余作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