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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路漫漫(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妇女维权路漫漫(图)

  这位妇女被打落了4颗牙

  

妇女维权路漫漫(图)

  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翻拍)文/图记者姚村社实习生王莎拓润叶

  特别提示

  记者在照片上看到,有的妇女身上包括臀部和下肢,被皮带等抽得青一块紫一块;有的妇女被开水烫得全身红肿,好些地方起了水泡;有的妇女手指被刀砍了,留下齐茬茬的疤痕……家暴———妇女人身权利的“头号杀手”

  年近五十的市妇联权益工作部李长英部长,是个既和善又不乏正义感的人,一提起家庭暴力,她就有点激愤难抑。她告诉记者,在权益部去年接手的妇女维权案例中,家庭关系方面的已经占到63.2%,其中约有27%都与家庭暴力有关。许多家暴案例之所以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男女双方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较深。这些向妻子施以暴力的男士总认为自己就是一家之长,妻子对自己必须惟命是从,稍有不如意之处,就拳脚相加。而女方也是逆来顺受。

  不久前,一位老太太给市妇联打电话哭述她的不幸遭遇:结婚30多年来,丈夫动不动就打她,这回就因为她不小心打碎一个碗,丈夫又大打出手。老太太表示出来的心态让张部长唏嘘不已:“既然嫁给人家了,平时让人家打两下也是应该的,这回要不是打得太厉害了,我也不会说的。”张部长痛心地说:“丈夫用武力维护自己的‘地位’的事例很多很多,可悲的是,一些女性也受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被丈夫打是应该的。”

  大男子主义的表现岂止于此。一些男人各方面不如女方,不由得产生自卑感,但又想用自尊来掩盖自卑,这时很多男人就会用家庭暴力来维护那可怜的自尊。有一对夫妻7年前双双下岗,妻子刘女士后来做起了服装生意,并且越做越大,丈夫乔某则待在家里。乔某看见妻子在事业上春风得意,就时不时地找一下妻子的碴,后来竟然发展到不准妻子参加正常的社会交往,不准妻子和外人说话,要钱妻子必须给,不给就是一顿毒打。乔某还警告妻子说:“不准和我离婚,要是离婚了,我就跟你同归于尽,并且不会放过你的家人!”刘女士每天都在极度的恐惧下生活。刘女士对市妇联的工作人员说:“有一回,他掐着我的脖子不放,差点把我掐死!”

  还有一些男人有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这更容易导致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对女性的身心伤害程度用语言很难形容,记者在李部长从抽屉里拿出的一些照片上看到,有的妇女身上包括臀部和下肢,被皮带等抽得青一块紫一块;有的妇女被开水烫得全身红肿,好些地方起了水泡;有的妇女手指被刀砍了,留下齐茬茬的疤痕……

  财产———

  女性总吃哑巴亏

  时代发展到今天,还有很多女性对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认识不够,不知道除特别约定外,婚后夫妻所得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对夫妻一共有多少财产模模糊糊,结果离婚时就吃了大亏。

  何女士的爱人开了一家不小的电脑公司,家里十分富裕,夫妻也很和睦。何女士每天在家相夫教子,缺钱了就向丈夫要,丈夫挣多少钱,根本不去过问。有一天丈夫突然提出离婚,何女士傻眼了,因为她对丈夫挣多少钱、有几处房产、公司在哪甚至连公司的名字都不知道。结果,何女士离婚时仅仅得了一套不大的房子,只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点皮毛。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夫妻离婚时,谁提出分割共同财产,谁就要提供证明财产是共同财产的证据,遇到连丈夫所开公司是啥名称都不知道的情况,法律也爱莫能助。

  两年前,杨女士和鲁某定了婚。当时鲁某要为结婚盖新房,钱没筹够,杨女士的父亲就借给鲁某两万块钱。新房盖好后,两人高高兴兴地结了婚。2005年12月份,两人因感情不合而离婚。当杨女士要求鲁某还钱时,鲁某竟说:“我根本就没借你父亲的钱,别血口喷人!”杨女士多次向鲁某要钱,都无果而终。后来杨女士把鲁某告上了法院,令杨女士没想到的是,法院判鲁某胜诉。杨女士哭着找到市妇联:“鲁某明明借了我家的钱,可法院为什么还向着他呢?”市妇联工作人员问:“你父亲借他钱时让他打欠条了没有?现在有什么人能证明你父亲借给他钱了?”杨女士的回答让妇联的同志颇为失望:“都是一家人,打什么欠条啊。”

  郭女士是位老知青,当年下乡的时候,和当地的一位小伙子一见钟情,就嫁给了他。郭女士后来回城后,丈夫也随她一起来到城里。郭女士在一家皮鞋厂上班,单位不景气,于2000年下了岗。丈夫在城里做生意,刚开始小日子过得还挺红火,后来丈夫常对郭女士说:“现在生意太难做了,整天累死累活也挣不到几个钱。”郭女士心疼丈夫,从此再没开口向丈夫要过钱,缺钱时就向娘家要点,日子就这样勉强维持着。有一次母亲生病了,郭女士回娘家照顾了几天,这时丈夫毫无征兆地向郭女士提出了离婚。当郭女士回到家后,家里的东西已经被丈夫搬完了。

  夫妻之间要彼此信任,但谁都不能肯定婚姻之船会驶向何方。女性对丈夫盲听、盲从、盲信,遇到一些心术不正者,财产权就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轻率———妇女权益受损的祸根之一

  吴女士丈夫的单位要分房子,丈夫就和吴女士商量:“我们假离婚吧,离过婚后还能再分到一套房子。”吴女士考虑再三答应了丈夫的提议,但要求丈夫给她一份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着:“我和吴××是假离婚,若分到房子后没跟吴××复婚,本人甘愿赔吴××20万块钱。”但丈夫分到房子没多久后,就和一个比他小10多岁的女人结了婚。吴女士跑到市妇联诉苦:“妇联可是我们的娘家,你们得为我做主啊!”吴女士和丈夫的离婚手续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而她和丈夫签的保证书却是一份没有法律意义的无效文书,这让妇联怎么做主呢?

  刚满20岁的金姑娘2004年来西安市打工,打工期间经人介绍和贾某谈起了恋爱,不久两人便住在一起。在一起待的时间长了,难免会产生一些小矛盾,贾某有事没事就挑金姑娘的毛病。两人几乎是两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2005年4月贾某提出了分手,可在分手一个月后,金姑娘发现自己怀孕了。金姑娘找到贾某家里,要求贾某出钱帮其做人流手术,可贾某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拒绝出这笔钱。有人建议金姑娘做DNA亲子鉴定,金姑娘靠打工挣钱,连做人流的费用都负担不起,怎能有钱做亲子鉴定呢?走投无路的金姑娘只好求助于妇联。

  从相关法律来看,同居行为并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按合法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就居住在一起,一旦感情破裂,女性的权利就很难得到保障。女性对同居一定要慎重,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不能对自己负责就别轻易为之。如果怀孕了,即使男方愿意拿钱做人流手术什么的,但护理不好容易患上妇科疾病,多次做人流还可能造成终身不孕,对女性的伤害就太大了。

  沟通———家庭关系的黏合剂

  有一位李先生特别疼爱自己的妻子,为了让妻子穿名牌住洋房,天天在外面不分昼夜地拼搏。有一天李先生又是工作到半夜才回家,疲劳过度的李先生次日对妻子说:“今天你去送孩子上学吧。”当时正好赶上妻子身体有点不舒服,她看看李先生没说话,李先生急了,上去就给了妻子一耳光。李先生后来被叫到市妇联后显得很委屈:“你们不知道我平时有多累,我天天忙得都没在家吃过饭,我就想喝碗家里煮的白粥。”工作人员当时就问他:“你平时为什么不给你妻子说你的辛苦呢?你要是能经常说说,沟通沟通,她很可能就理解你了,为什么非要弄得动拳脚不可呢?”有一对夫妻因一点小事吵了起来,丈夫一时性起,随手操起一把菜刀,这时女方激丈夫说:“你砍啊,你不砍就不是人!”结果,丈夫在盛怒之下把妻子的脚给砍掉了。这样的丈夫自然应该受到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从女方这方面来说,如果当时不说那句话,事情的结局也许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在一些维权案例中,常有女性怀疑丈夫有婚外情,对丈夫严加“拷问”,偷看其手机短信息,逼其说出都和谁有了“外遇”。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位女士给市妇联权益部打来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她:“你要没什么确切的证据就不要乱怀疑,你平时应该和丈夫多交流,多谈心,不要搞啥‘拷问’,你这样一味地给他压力,后果会很严重的。”可那位女士不听,对丈夫还是天天“拷问”,结果把事情推向了极端———丈夫离家出走,一去不回。

  有些家庭丈夫确有了婚外情,妻子便马不停蹄地忙着找证明丈夫有婚外情的证据,跟踪,偷拍,不一而足,甚至还花大价钱请来私家侦探。殊不知,掌握婚外情的证据,对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是有用的,但如果女性还想拯救自己和丈夫的感情,维持婚姻,就不要光把精力放在这上面,而应该静下心来,好好审视一下自己的婚姻,看看问题究竟出在哪;另一方面,还要注重自身素质和生存能力的提高,这样感情才有可能和好,即使离婚了,女性也不至于遭受很大的伤害。

  家庭问题如果没到血海深仇的地步,家庭还是重情轻理的地方,家庭矛盾主要靠亲情来调解,夫妻双方应该互相体谅,多沟通,多忍让,多宽容,不要过于斤斤计较。如此,包括家暴在内的许多事情都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

  自强———妇女维权的金钥匙

  马女士的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传宗接代心切的丈夫想了一个主意:让马女士和自己的朋友发生关系,给自己生个孩子。马女士开始不同意,无奈丈夫多次“苦口婆心”,马女士竟同意了。后来,马女士给丈夫生了一个男孩,丈夫起初对马女士非常好,可谓体贴入微,时间不长就开始打马女士,并且越打越厉害。还经常辱骂:“我一想起来就觉得你脏得很!”

  当身着名牌、烫着卷发、时髦漂亮的林女士走进市妇联办公室的时候,妇联的工作人员没想到她也会被繁杂的“家庭问题”所困扰。林女士今年35岁,不是西安本地人,8年前随丈夫一起来西安办煤厂。丈夫生意不错,一路红火,在北郊一带成为小有名气的富人,有钱有房有车后,又给家里请了个小保姆。丈夫忙,妻子却正好相反,没有经济压力,不用出去找工作,也不给自己找个其他事干干,更不去学习或发展自己的爱好,每天的生活就是怎样把日子打发过去,把自己的“幸福生活”全部建立在丈夫提供的物质基础上,当起了名副其实的“金丝鸟”。时间长了,和丈夫沟通没有内容了。也许是因为吃丈夫的,穿丈夫的,用丈夫的,丈夫是她的“天”,她平时和丈夫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惹恼了丈夫。有一天,她的“天”就轰然倒塌了———丈夫突然提出了离婚。她完全迷失了自己,她来妇联仅仅是为了寻求心理的平衡而已。

  一个女人要想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生活,首要的问题是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女人出来干事不易,自尊自爱,不给坏人使坏的机会,本身就是一个坚强的“保护甲”。同时,要懂得有作为才有地位的道理,自立自强,不做仅供人观看的“金丝鸟”,给自己的生活多找几个支点,发展自己的爱好、朋友和事业,尽可能地让自己的生活丰富一点,充实一点。如此,自己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就能少受或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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