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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岂能进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1: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3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周有财发现一个怪现象:有的地方政府每年都给公检法下指标,要求他们到年末各自上交多少钱;同时,公检法人员的队伍来源也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人员素质不高。在一些区县级的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官宦子弟,有的只有小学六年级的文化,就当上了法院书记员。

  公检法机关因岗位特殊、工作重要,所以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入资格早就有明确的规

定。但令人奇怪的是,一些地方却对此视而不见。比如,十多年前就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明确规定,一名法官要具备“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学历,还要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做法官的“门槛”够高的吧?但令人不解的是,如今在有些地方,仍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法院。同时,据媒体报道,在少数跑官要官盛行的地方,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的职位早就成了一些人的首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前些年就出现过一个贪官多次到县委、县政府“要求”到检察院当检察长或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的闹剧(据2002年7月20日《工人日报》)。可以想象得出,在这些人的心中,哪里有什么“法律信仰”?他们一旦掌握了“印把子”,什么样的娄子捅不出来?

  现行的经费保障体制下,公检法机关的人财物都来自于地方,随意性很大。管不住人,就难以保证司法队伍的素质;管不住钱,许多基层法院开展工作举步维艰,受地方影响很大。最终受到损害的,必将是法律的公平正义。

  要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司法队伍的作用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严把入口关,才能建设高水准的司法队伍。正如人大代表何淑兰所说:“中央政府能养得起军队,就应该养得起法官和检察官。”唯有让各级“两院”吃上中央财政的“皇粮”,“公检法里衙内多”才不至于形成一种“现象”,“独立行使检察权”、“独立行使审判权”才不至于沦为空话。


王 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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