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严防行政部门利益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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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3:04 兰州晨报 |
“神仙打仗”百姓遭殃 据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立法为民,保障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不受侵犯,是立法公正的核心价值观。令人担忧的是,一段时间内,在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制定过程中,部门“小利益”在悄然扩张,一点点“分割吃掉”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这类现象不能再重演了。”陈勋儒委员等人面对部门立法背后的“利益扩张”现象,大声呼吁。 警惕——部门利益在法制化吉林大学教授王维忠代表认为,行政立法往往由行政机关自己起草、自己制定、自己执行,导致“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过滥的行政许可、不当的行政处罚、集资、摊派、管制等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行政行为,多是以行政立法的面目出现的。 陈勋儒委员说,有的部门法中的功利性、随意性,使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管理部门与管理对象如垄断性企业间的密切关系,甚至直接利益关系,使行政立法容易被强势利益集团所影响。 “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通过立法不断扩张,挤占社会公众利益的现象决不是个别现象,其危害性值得我们高度警惕。”代表委员们说。 后果———众“婆婆”分割百姓利益陈勋儒委员等人认为,各行政机关从自身管理需要出发,纷纷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立法形式,尽最大可能扩大自身权限。各自的利益不断扩张必然产生相互的利益交叉,而利益交叉又产生利益冲突。在客观上造成“神仙打仗”,百姓跟着遭殃的局面。 “谁都有道理”的法规规章打架,并非个案。“部门利益掣肘,通过百姓的食品安全就可见一斑。”有代表统计,近年来,政府对食品安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可在管理上却出现农业、质检、卫生、工商、商务及城管等多个婆婆。“这么多部门,你管你的,我管我的,有利的管,无利的不管,分割的是百姓的利益。”多个法规规章的不一致、不衔接甚至互相打架,已经影响到了百姓生活的许多细节。 防范———尝试打造“三柄利剑”陈勋儒委员说,防止部门利益继续扩张,可以尝试打造“三柄利剑”:一是立法回避制度,有直接利益关系的部门不参与起草工作,可以采取委托起草等方式;二是立法公开制度,立法的每一步都应该让社会公众看得见;三是立法参与制度,受立法影响的相关人有权参与立法,表达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