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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深交所规范追送对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3:04 兰州晨报

  本报讯据《上海青年报》报道,为规范股改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承诺的履行程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深交所日前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3号———追送对价》。备忘录要求,如上市公司股改方案中包含非流通股股东追送对价承诺,承诺人、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在股改方案实施后应持续关注承诺履行条件的变化情况。当追送对价的条件触发时,上市公司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完成追送对价的实施工作,并于追送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刊登实施公告,就追送对价事宜、承诺履行情况、追送日程安排等事项

做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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