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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斗士之叶春生:联合业委会是架桥不是“造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4: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文/本报记者 李春 日韦 实习生 张艳芬

  叶春生维权明细录

  叶春生,生于1954年,做过十余年的中学老师,也在国营企业当了10年干部,后来下海经商。1999年以前他默默无闻。1999年下半年搬进广州春兰花园,走上业主维权之路;

1999年年末他当上春兰业委会主任;2002年和2003年,在他的带领下,春兰花园分别“炒掉”两任物管公司,2005年,他着手准备成立白云区业委会协会。

  还没走到叶春生家门前,便听到节奏极快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小区公积金、业委会……”等“术语”从屋内飘来。不用说,肯定又是“叶老师”在给其他小区的业委们上维权课了。

  叫门好半晌,里面讨论激烈如故。记者只得拨通了他的手机。这才听到里面的人说:“记者来了,我们晚一点再打电话慢慢聊好吧?”

  门,终于缓缓打开。“叶老师,今天我们做你的个人采访,能更多地谈一下你个人的情况吗?”“好啊!”

  然而,“不听话”的采访对象刚坐下就违背了自己的“承诺”:“记者同志,你上次写的那个关于我们业主委员会协会的采访,里面某专家的几个观点,我不很赞成……”

  这就是叶春生。痴迷于业主维权研究,更痴迷于帮助其他业主维权。在大多数楼盘,业委们都尊敬地昵称他为“叶老师”。

  被“临水临电”逼成“专业人士”

  许多人首次知物管可以炒掉

  “任何人都有个不知道的过程嘛!”坐在记者面前,让不良物业管理公司为之胆寒的“叶老师”坦承,搬进春兰花园以前,他根本不知“业主维权”为何物。

  “这身本事是那些不法奸商逼出来的啊!”叶春生表示,1999年搬进春兰花园后那段“临水临电”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物管公司不作为,怎么办?当然要炒了它!”爱较真的叶春生在多次投诉未果后,动了“杀心”。他当时对物业知识只粗通一二,但毅然发动春兰花园的所有业主成立业委会,并于当年10月份当选业委会主任。

  真要打官司了!叶春生开始了漫长的学习过程。他从有数十厘米高的资料堆里找报纸、文件、书籍、条例。终于把握住了广信物业管理公司供水供电用的是“临水临电”、维修基金去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在与之对簿公堂达5次之多后,最终胜诉。

  这一仗,鼓舞了“士气”。一些对物业公司已经绝望的业主看到曙光,“原来,和发展商如父子兵的物业公司也是可以炒掉的”!

  “第二次换物管的时候就没这个问题,他们乖乖走了”。

  叶春生在回忆这一段时,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由于已经掌握到足够的知识,在后来几次开庭时,请来的律师倒是坐足“冷板凳”,他则成了“主力”。

  电话恐吓让他“小心点”

  越走越远要联合所有业委会

  黎明前的黑暗是怎样的?叶春生有着最深的体会。这些官司带给他的,除了胜利,还有白发,压抑,彻夜失眠。他甚至多次自问:“为什么要买春兰的房子。”

  他坦言,在与物管打官司的一年多时间里,春兰的所有业主都在受难,“盗窃剧增,车辆自由出入”,物管公司由于受到“威胁”而让小区管理处于瘫痪。印象最深的是2000年年末那次停水———“足足两天没水供应,好多业主看到我都指着骂我多管闲事,与物管作对,弄得如此下场”,更不用说一大早家门口堆满垃圾、半夜电源被关,甚至在2001年春节前还被电话恐吓“小心连年都过不了”。

  正因为如此,胜利才弥足珍贵。叶春生此后开始尝试向其他处于“水深火热”的小区伸出援手。当他带领大家取得一次又一次维权的胜利时,一个更大的想法在他心中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协会!让每一个受不良物业公司欺压的小区,都能得到应有的帮助!”

  “有人会问,你们业委会联合起来,是不是要造反啊?恰恰不会。成立以后,协会就是法人,我们做什么都要直面法律责任。我们只是要为各方架设沟通的桥梁”。记者担心地问道:“会不会担心前面的路走不通?”叶春生笑了:“不会!”语气轻,但坚定。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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