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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语言须文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4:25 新民晚报

  李天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上海公交站牌上空出来的位置都用绿色的铁牌填补。宣传牌上都是些命令式短句,诸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人人瞩目的黄金位置,没有卖给广告商,而是留作公益之用,劝人为善,当然是值得称赞的。但是,有一次看到两块绿牌子,却不是滋味,如鲠在喉,很想一吐为快。

  站牌上肩并肩的两块“绿色口号”:“说普通话”“不讲粗话脏话”。提倡“说普通话”,暗指很明确,就是“不说方言”。边上的“不讲粗话脏话”,好像是接着说:“说普通话”文明高雅,“说方言”低俗粗鲁。这样一来,问题就不同了,很容易让乘客们联想到:“说方言”就是“讲粗话脏话”。这两块牌子并列,实在是很不妥当。对于那些只会讲方言,或者愿意在此时此地讲讲方言的人,显然是一种对人的权利和尊严的冒犯,涉及到公共场合的“语言歧视”问题。

  主事者把“说普通话”和“不讲粗话脏话”并列,或许是偶然,但两块牌子正反上下地同时出现的例子比比皆是。公共场合的告示是一种社会语言,个人语言的粗俗,只代表个人品味低下;公示语言的暴力,则会降低集体人格的水准,应该慎之又慎,要以不得罪公众意愿,体现整体文明为原则。我们国家毕竟还没有把“说方言”定为“不文明”行为。把提倡“说普通话”,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说粗话脏话”放在一起宣传,本身就极不妥当,实际上就是公共语言中的暴力。

  过去的“火红年代”,国际饭店等高大建筑上常常垂直悬挂上百米的大红标语。直到现在,很多公示广告还常常这样做,并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对公示语言的正当性作出评判和裁断。值此“两会”期间,我们更企盼全社会能把“语言文明”纳入“行政文明”和“政治文明”的议题,提升城市文明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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