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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众参与:从规划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8:00 光明网
沈仰佑

  从2003年开始,江苏省开始推出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并于2005年7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行。今后城市规划在“定稿”前就要接受群众的评议,逐渐从初期的规划审批后展示为主,转变为以审批前公示为重点,更加强调规划决策前的公众参与。(3月8日《扬子晚报》)

  长期以来,城市规划似乎仅是政府部门的事,公众往往很少参与决策,只有在规划

被正式批准公示后,才了解规划的大致情况。而这时木已成舟,纵然有真知灼见,也成了马后炮。应该说,以往的城市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问题也是明摆着的。该省副省长何权指出,主要表现在规划的制定滞后于城乡建设。一是城乡规划的覆盖面不宽,未能覆盖整个国土空间,全省各地仍存在规划的空白和盲区。到目前为止,全省省辖市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仅为68.68%,县级市规划建设用地覆盖率仅为43.88%。二是城乡规划的前瞻性不够强,有的规划实施才两年左右,就实现了原规划五年甚至十年的建设目标;三是城乡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不紧,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规划体系,城镇与区域、土地利用与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四是城乡规划实施不严格,缺乏权威性与法定性,规划修编过于频繁。从基层的情况,城市规划不配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尤为突出,那种“书记一动,规划重弄”的现象屡屡发生。

  城市规划在“定稿”前接受群众的评议,让公众更多地参与规划决策,推动了规划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这样做,不仅更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而且能广泛地听取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从而使规划更符合实际、更科学可行,自然也更有利于构建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

  城市规划从初期的审批后展示为主,将逐步转变到以审批前公示为重点,这一“转变”,不仅仅是工作方式上的改变,而反映出领导作风和思想作风的改进。这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转变”,也是人民政府对人民事业(对纳税人)认真负责的表现。这是打造“责任政府”的题中之义。

  记得有位伟人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为了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办好、办实,在各种规划特别是重大规划出台之前,积极创造机会,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决策,对于避免决策失误,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无疑是一条根本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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