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立法保障服务贸易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21:20 法制日报

  "中国服务贸易业要提前做好准备。"作为湖南零售业的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一直关注着国际贸易领域的发展动态。在本次会议上,他针对国际服务贸易业在中国市场可能出现的倾销行为领衔提出了自己的立法议案。

  王填告诉记者,当前,国际贸易已从长期以来以商品贸易为主、服务贸易为辅,迈入二者并重的阶段。从发展趋势来看,将来还会转变为以服务贸易为主、商品贸易为辅的局

面。

  发达国家在服务业具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他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领域各项承诺的逐步兑现,国际服务贸易业的大量渗透将对我国同类产业造成深远影响。"如果服务贸易保护措施还不出台,那么国内零售业今天所受的打压,就会是金融、电信等其他服务贸易行业明天的苦头。"

  2004年,王填向商务部提请"对外资零售企业进行产业损害调查"。2005年,他提出尽快制订和完善外贸法实施细则,对服务贸易领域进行产业损害调查的建议。

  在请教了我国一些著名的WTO研究专家、法律专家、国家有关部门官员,研究了国内外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状况、发展趋势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和我国的有关专门法规后,王填得出结论,必须从立法做起,尽快利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法律和技术手段,对国际服务贸易业的进入进行适度调控。

  今年两会期间,王填提交了一份详细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草案及草案起草说明,希望能推动这部法律的出台。

  在起草说明里,王填从服务贸易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我国服务贸易业的竞争能力、国际服务贸易业在中国的竞争态势、服务贸易业对外开放的风险与防范、制定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论证。

  王填告诉记者,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各个国家都有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法律手段,对危害到本国产业行为提起调查并采取救济措施。我国是世界最大的货物贸易出口国,因此在国外频频遭受反倾销调查、特别产品保障措施调查,对我出口产品的反补贴调查也已经出现。

  他说,服务贸易业开放后,大部分发达国家对我国实行的大多是服务贸易出口,因此,即便有了货物贸易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法律手段,也很难对外方提起产业损害调查。他强调说,相比国际货物贸易业的竞争局面,国际服务贸易业的竞争更加来势凶猛,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将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如何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设立有利于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必要法律保障机制刻不容缓。

  王填发现,《服务贸易总协定》作为国际法规,既有一般法律约束,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

  王填认为,如果我国因开放服务市场而使国际收支出现严重逆差或对外金融受到严重威胁,或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卫生、环境、文化、资源等,为了维护国内法律和制止欺诈行为,可以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十二条"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限制措施"和第十四条"普遍的例外"而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本国经济受到重大伤害。

  王填说,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或例外,根据第三产业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对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幼稚产业,尽可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的时间与范围内予以适当保护,如补贴或实行政府采购服务,使国内服务业处于较有利的地位,而这两个领域现行世贸组织并未规定其成员必须强制性地禁止这类措施。

  我国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规定,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同国务院其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极其竞争力的影响进行调查。该法还规定,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我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王填说,尽管对外贸易法中已有上述原则性规定,但至今尚无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加紧制定专门法或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章。

  他提交的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草案分为总则、调查、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期限与复审和附则。"这是对对外贸易法在服务贸易领域如何实施法律支持的一项专门、具体的补充。"王填表示。

  (责任编辑:秦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