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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公布卫生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2:1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伟)不法厂家使用工业用保险粉漂白藕片;无证加工户用废弃塑料编织袋装运熟肉;餐厅厨师持假健康证上岗……昨天,石家庄市卫生局在“3·15卫生监督在行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卫生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近期,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化妆品、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大规模的专项治理活动,即“3·15卫生监督在行动”。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000多

人次,在中小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检查各类从业单位2053户次,针对违法行为立案105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黑户75家,没收不合格食品、化妆品30多吨,货值近15万元。

  据悉,针对食品卫生,省会卫生监督部门今年将着重对卫生许可证、中小餐馆、餐饮业餐具消毒、农村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使用开展专项整治。卫生监督部门还将开展以理发店、美容店、歌舞厅、浴池等为重点的公共场所专项治理整顿;开展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专项检查及开展以专营店药店为重点的化妆品销售环节的专项治理等。

  会后,市卫生局将近期全市卫生监督部门查获的30余吨、价值近15万元的不合格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进行了展示和分类销毁。

  ■典型案例

  裕华区裕鑫综合经营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案

  时间:2005年5月18日,

  检查对象:位于方村摩托车城管委会院内的石家庄裕华区裕鑫综合经营部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对其检查发现,该单位未经卫生许可擅自从事散装啤酒罐装及销售,灌装场所简陋,工艺流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予以取缔并处罚款1.8万元。

  河北天客隆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

  时间:2005年6月17日

  检查对象:位于中山东路352号的天客隆超市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该超市所售食品,经检测,标识为广州万思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人梅”和潮州市摩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国话梅”等5家企业的12个品种,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经检测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予以没收销毁,并处罚款4.8万元。

  河北中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厂址案

  时间:2005年7月26日

  检查对象:位于赵县新寨店的河北中凯食品有限公司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对其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的“酿造焦糖色素”在外包装标注产地为上海市罗新路111-123号。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予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石家庄汇成华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

  时间:2005年10月9日

  检查对象:石家庄汇成华业商贸有限公司

  市卫生局卫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省会15家食品超市统一检查发现,该公司配送的标识为“石家庄皇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桂圆羹”、“红枣莲子羹”、“红枣营养羹”三种食品所标识的生产企业均无卫生许可证,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标识为“定州市杨家庄塔古庄园”的蜂蜜经检测为掺假蜂蜜。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对以上产品予以没收销毁,同时,没收违法所得34060元,并处以罚款68120元的行政处罚。

  河北金圆大厦餐厅厨师持假健康证上岗案

  时间:2006年2月17日

  检查对象:位于中华北大街的河北金圆大厦31层餐厅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在对其检查时,发现正在后厨从事食品加工的1名厨师持假健康证明上岗。经立案调查,该职工未经健康体检,所出示健康证为伪造证。该单位曾于2004年10月因7名从业人员持假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处罚款4800元,此次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了一人无证上岗从重处罚2000元的行政处罚。

  王京申个体经营户无证加工熟肉制品案

  时间:2005年11月4日

  检查对象:位于槐南路市场的王京申熟肉加工户

  市卫生局卫生执法人员对其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卫生许可加工熟肉,使用回收的废弃塑料编织袋装运、销售熟肉。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取缔并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颐园宾馆客房内查出不符合卫生标准桶装水案

  时间:2006年2月7日

  检查对象:位于新华路355号的颐园宾馆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对其监督检查时,对其客房内供顾客饮用的标识为“平山县灵山泉矿泉水厂”生产的灵山泉天然矿泉水采样监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拟给予该单位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正在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处理之中。

  石家庄职工大学食堂操作间内查出发霉食品案

  时间:2005年10月28日

  检查对象:位于石正路199号的石家庄职工大学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对其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食堂操作间存放的待加工豆制品已经霉变,食堂无专用消毒设施,公用厨具不消毒,冰箱内冷藏食品生熟混存。经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元氏县兴华食品厂、兴达食品厂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时间:2006年2月24日

  检查对象:位于元氏县张掖村的元氏县兴华食品厂、元氏县兴达食品厂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会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元氏县兴华食品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工业用保险粉漂白藕片,现场查封工业用保险粉450kg、焦二亚硫酸钠200kg以及成品“天然鲜藕片”30吨。同时,执法人员对元氏县兴达食品厂检查发现同样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当场查获工业用保险粉250Kg及成品“天然鲜藕片”2.25吨,经初步立案调查,两单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同时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拟对两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桥西区忠新花都美容美发用品商行销售的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案

  时间:2005年5月15日

  检查对象:位于站前街10号501室的石家庄市桥西区忠新花都美容美发用品商行

  市卫生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销售的标识为广州天河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美之经典”、“克隆素”等5个系列化妆品,产品标识标注有特殊功效内容,但无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经立案调查,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该单位没收违法所得11319.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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