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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指“婷美”文胸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2: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上午,一位自称“婷美文胸通过不正当手段剽窃其‘开敞式文胸’专利”的退休女士王某,与婷美集团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对峙一中院法庭,她要求婷美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和精神损失5万元。

  法庭上,王某带来了名为婀娜装、矫姿服和聚拢胸托3种婷美内衣,她说这3种产品均侵犯她持有的“开敞式文胸”专利权。王某解释称,“开敞式文胸”不同于一般文胸的关

键是,由互相叠置的面层、海绵体、内层及托架组成的月牙形曲面体杯罩。王某说,2002年10月,她申请了一项“开敞式文胸”实用新型专利,于一年后被授权公告成为“开敞式文胸”的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证书后,王某曾主动找婷美集团的负责人商谈合作。婷美集团在听完她对专利特点的介绍后,还向她索要了样衣。此后不久,婷美集团回绝了合作,并将样衣退给王某。

  2004年春节前,王某在商场看到婷美公司的一款新内衣。王某称,该内衣吸收了她的月牙形专利设计。据王某了解,婷美公司曾于2004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提出申请,要求宣告王某的“开敞式文胸”专利无效,但于去年8月被驳回。

  婷美公司称,其产品没有侵犯王某专利权,也没有落入王某专利的保护范围。婷美公司不否认双方曾洽谈过合作问题,但他们认为洽谈合作与侵犯专利没有任何关系。

  法官当庭就是否同意调解解决征求意见。虽然婷美集团当庭表示同意调解,但由于其坚持调解的前提是“不构成侵权”,因此双方没有达成调解。法庭没有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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