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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医院屡将怀孕妇女诊断为"不孕症" 司法建议:整改医德医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4:16 东方网

  记者昨天从虹口法院获悉,虹口法院近日向曾被媒体报道过的将怀孕妇女诊断为不孕症的上海长江医院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其进行医风医德整改,起因是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该法院连续受理了3起类似案件,被告方都是长江医院,案件事实均为“怀孕妇女被诊断成不孕症”。

  23岁的小唐结婚三年都未生育,她和丈夫去年春节后从四川一起来到上海打工。去

年5月下旬,依然不见怀孕动静的小唐夫妇慕名前往长江医院检查,小唐被诊断为不孕症,留院接受专门治疗。接下来的三天里,小唐不断被医生通知做各种检查,然后不停地吃药、输液、做体外短波治疗,甚至被灌肠,花费1万多元,无力继续承担巨额医药费的小唐夫妇决定出院。5个多月后,小唐在老家医院做B超检查,报告竟显示她已怀孕200多天,也就是说,在她前往长江医院做检查时,就已有两个月的身孕。随后他们在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所做的检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事实。

  无比气愤的夫妻俩将长江医院告上法庭,提出包括退还医疗费1万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等在内的4条诉讼请求。最终,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医院给予小唐一次性赔偿,小唐夫妻撤诉。

  遭到长江医院如此“误诊”的受害者并非只有小唐夫妇。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不足一个季度的时间里,虹口法院就受理了3起类似案件。这3起案件都涉及到长江医院漏诊误诊、恶意提供医疗服务、高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如一案件原告5天时间里竟然花去诊疗费3.7万元。

  目前这3起案件均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以调解结案,被告向原告作出了相应的赔偿。

  针对上述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虹口法院近日向长江医院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长江医院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努力创建诚信医院;增加收费透明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同时建立贵重药品使用审批制度;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设立群众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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