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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企业预期仅差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37 南方日报

  最低工资标准多少为宜?劳保局昨首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员工与企业预期仅差50元

  本报讯(记者/薛亮见习记者/崔龙)昨天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最低工资标准多少为宜”召开首次座谈会,21位企业和员工代表到会。多数参会的企业代表提出,

今年的最低工资“最好不要超过750元/月”;员工代表则建议,每个月800元左右较为合适。而劳保局在网上发布的问卷调查中,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一共有6315名网友进行了投票,其中3776名网友填了850元/月这个最高数额,占投票总数的62.6%。

  企业代表:不要超过750元/月

  昨天到会的12家企业代表多数表示,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好不要一下提得太高。“要不以后员工的加班费用企业很难负担得起”。他们普遍认为,去年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是每个月690元了,今年提50元的幅度应该差不多了。

  加班费成本太高

  深圳创华公司副总经理吴灿如认为:“这不单是说多提个50元或者100元的问题,企业同时得相应提高加班费的发放标准。如果一下子提得过高,企业工资成本将大幅增加。”他建议,200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好不要超过750元/月”。来自龙岗回龙埔某工厂的李先生也认为,应该调研员工工资成本占企业总支出的百分比后,政府再作出决定。

  据了解,由于目前深圳的加班费的发放标准是以标准工资为基数。按照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应该是标准工资的1.5倍,双休日为2倍,法定节假日则是3倍。按照现行特区内最低工资3.97元/小时的标准,关内企业工人在双休日加班,每小时工资是7.94元,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则要11.91元。而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最低工资应当每年调整一次”,对此,不少企业觉得:“最低工资定得过高,即使今年可以撑住,明年、后年也肯定会吃不消。”

  食宿成本也应考虑

  据介绍,目前深圳不少企业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普通工人发放工资的,但这些企业多数都负责员工的住宿,有些企业还是包吃住。因此,有部分企业代表提出:政府在调研的时候,是否应该考虑为员工提供食宿那部分企业所额外支出的成本?

  深圳宝福珠宝首饰公司的人事经理吕建红说:“我们单位现在就是按照深圳关内690元/月的标准来招人的,但是我们单位吃住全包,单食宿开支,工人每个月最少也得出600元,难道这些就不算员工福利?”

  深圳面点王饮食连锁公司人力部的傅刚也提出,“如果今年最低工资提得太高的话,我们可能考虑会每月收取员工300元的伙食费”。

  员工意见:最好每月800元以上

  杨勇是宝安富豪时装有限公司的保安。他说:“从自身角度考虑,肯定是越多越好,但是这不现实啊。”杨勇在深圳工作已经11年了,他算了一笔账,每个月房租水电要300元至400元,还要伙食费和其他生活费,如果不加班,每个月690元的收入仅够勉强养活自己。他建议,最低工资在每月800元以上才比较合适。

  政府声音:会充分论证后再作决策

  深圳人事局的王处长认为,在拟定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前,政府肯定会综合参考各种因素,其中包括周边省份、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工资标准、深圳自身的消费水平、购买力等方面。

  对部分企业代表提出的是否应该考虑企业提供食宿所支出的成本时,王处长说:“企业要给员工算清这笔账,对食宿开支,应该进行货币化的核算,让员工明白食宿开支的金额。”

  图: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牵动各方利益,图为一位代表在会上发言。何俊林苑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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