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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马蹄糕闹肚痛 商家只赔糕一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50 南方新闻网

  食品纠纷

  本报讯吃了一块变黑的马蹄糕,许小姐闹了一天的肚痛,找商家索赔,得到的答复竟是赔偿一块马蹄糕。为此,许小姐向广州市12315投诉。经过协调,商家最终支付赔偿金350元。

  据许小姐介绍,去年12月25日,她在番禺区市桥镇德兴路的采XX蛋糕店购买了两盒包装完好的马蹄糕,在店内,她食用了一块,另外一块带回家放入冰箱。第二天清晨,她用半块马蹄糕当早餐后去上班,然而就在路上,她感觉肚痛难忍,冷汗直冒,遂打的去中山医检查。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在医院治疗一天后恢复健康。

  事发后,她回家查看剩下的半块马蹄糕,发现马蹄糕里面发黑,已变质。为此,许小姐向采××蛋糕店提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800元的要求,不过遭到店主拒绝。店主承认蛋糕发黑,但不认为是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只肯赔偿一块新的马蹄糕。许小姐对店长的答复很不满意,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后,许小姐于是向广州市12315中心投诉,结果经工商部门协调,蛋糕店最终答应支付许小姐350元赔偿金。

  另悉,市民袁女士近日在海珠区某酒家吃饭,没料到酒楼的台面忽然倒下,将袁女士左脚韧带砸伤。经过12315中心的调解,终于获赔300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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