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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多少“3.15”荣誉是花钱买来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53 云网

  日前,浙江东阳市不少企业收到一份名为《关于开展3·15国家质量检测合格放心商品公示活动的通知》。通知称,一旦被评为放心商品,企业可获得国家级质检荣誉证书,并将在“3·15”网站对企业统一进行“荣誉公示”。这项“荣誉公示”活动由《商品与质量》驻浙江市场调查中心承办。“公示”价格为:入选1至2项产品,收2000元;入选3至4项产品,收2800元。(文汇报3月13日:《“3·15”荣誉竟要出钱买》)

  《商品与质量》是份什么杂志?我没看过。不过,就算是份合法刊物,恐怕也没有资格开展放心商品的评选活动,更莫说向企业颁发国家级质检荣誉证书,并进行所谓“荣誉公示”了。该刊驻浙江市场调查中心明码实价,叫卖“放心产品”荣誉,无非是想以“3.15”的名义牟取不义之财。所以,当地相关部门不妨出面查一查,看看他们颁发的“国家级质检荣誉证书”,到底是在忽悠企业,还是确有其事,说不定这里面还存在其它猫腻呢。

  东阳市相关部门人士称:国家检测结果只能由国家权威部门发布,与“3·15”有关的大型活动也只有经工商、质检等部门批准才可举办。这话当然没错。但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工商、监检部门的屁股也不见怎么干净,特别是在“3.15”到来之际。就拿2005年来说,全国质监系统共“砍”掉8万多块牌匾、500多个培训班。这一数字是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李传卿透露的。(潇湘晨报2006年2月2日:《质监部门:一年“砍”掉8万多块牌匾》,据新华社2月1日电)之所以要“砍”掉数以万计的牌匾,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评比授牌太滥,基本上没有权威性;二是由于在评比过程中很难杜绝钱权交易,消费者被“质量达标单位”之类牌匾误导的几率实在太大。也就是说,不排除那被“砍”掉的8万多块牌匾中有不少原本就是花钱买来的。

  笔者是省消委委员。每年“3.15”这天都会应邀参加相关部门或协会召开的“庆祝大会”。这类大会几乎都有一项雷打不动的重要议程,那就是向近百家企业颁发上书“消费者信得过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单位”等字样的牌匾。早两年的收费至少接近四位数,有的高得更离谱,其中包括牌匾成本费与企业推广费。而实际上成批制作一块两尺见方的牌匾只要一、两百块钱,到媒体打个“荣誉公示”广告也多半只象征性的收点费。显而易见,仅“3.15”授牌给一些政府部门和半官方协会带来的经济利益是相当可观的。

  既然“3.15”被一些人当成了谋取部门利益的黄金时段,那么,在基本上不能体现消费者意志与诉求的评比中,也就难免不出现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如此一来,有关“诚信单位”卖假货糊弄百姓的新闻在各省市便时有所见。到头来,无良商家仰仗金晃晃的牌匾赚得盆满钵满,弄得消费者反倒投诉无门。前不久,媒体披露湖南某县工商人员在乱收费中有个颇为经典的“说法”:你交了保护费,我们就可以在你违章经营时为你讲话。(2006/2/21华夏经纬网《湖南桃源工商局下红头文件强收"保护费"》,来源:2月20日焦点访谈)事实上,滥颁牌匾与收保护费是一码事,由此产生的恶劣影响甚至更大,不过是前者收钱的方式比后者更为巧妙而已。

  “3.15”是广大消费者的维权纪念日,不应该成为某些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趁“节”打劫的敛财由头。我以为,在这一天表彰并公示一批以诚为本信、合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是可以的,但开展这一活动不能由某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独家说了算,还得广泛征求消费者对某企业或某商品的意见、看法才行。退一步说,至少也得公布相关评比、检测指标,让消费者心中有数,而不能像现在这样“自愿申报,领导审批”。这样下去,“3·15”荣誉的美誉度与公信力只会大打折扣,而且人们有充分地理由怀疑相当数量的牌匾背后都有见不得阳光的东西。 (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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