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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义路200号见证穗警百年风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9:54 大洋网-广州日报

  

起义路200号见证穗警百年风云(图)

  1928年成立的消防总局。

  

起义路200号见证穗警百年风云(图)

  1930年广东省会公安局正门。

  

起义路200号见证穗警百年风云(图)

  解放初期广州市公安局大门。

  

起义路200号见证穗警百年风云(图)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广州市公安局大门。

  

起义路200号见证穗警百年风云(图)

  2003年后广州市公安局大门。

  【编者按】今天是国际警察日。在广州,这同样是一个属于全市3万多公安民警的日子。我们深入旧址,回顾这历史的百年。一如那起义路200号大院,历经了旧新社会,充满了伤痛、传奇和辉煌;又如广州警察装备、职能变迁,广州警察有什么特点,都是如此新鲜……

  广州起义路200号是一座大院,外墙砖色调明快,当阳光洒落在起义路时,这座大院会显得特别亮堂。院子门口站岗的威武武警,匆匆进出的人们,又都显示出院子的不同寻常。

  这里就是广州市公安局所在地———广州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系于此。

  今天,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起义路200号大院,我们看到了什么?那是广州警察的风雨百年:

  这里有传奇。1954年10月2日,国民党保密局特务屈金汉将一罐炸药放在维新路国庆节牌楼下侧,被小学生张戎机发现,将炸药送交大南派出所。11月5日屈犯被逮捕归案;1996年1月6日,“12·22”番禺1500万元特大劫钞案告破;1999年6月7日,祈福新村“6·7”七命案发,经62天艰苦侦查,大案告破……

  这里有伤痛。1915年7月13日,十三行大火席卷25条街。此次火灾,共烧毁铺户2000余间,烧死1500余人……

  这里有辉煌。广州警方曾经成功完成了六运会和九运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两届的广交会已经成功举办了98届。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集中力量开展了“严打”斗争,上世纪九十年代,广州警方增强以110接处警为龙头的警务快速反应能力。进入21世纪以来,广州警方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全面增强驾驭治安整体局面的能力。

  这里有热血。广州解放后,大家在这里哭着送走了71名好男儿。他们有着共同的名字:公安英烈。

  本专题撰文记者欧阳晨、陈翔、张翼华通讯员龚宣

  ●职能变迁———

  广州警察管了22年厕所清洁

  从政治保卫、治安管理、侦查破案到交通消防管理

  粪便管理所、卫生警、摊贩警……在茫茫档案中细查人民警察史中警种之变迁,也唤起了多年以前的回忆。不少人会惊讶:警察也管粪便?

  而细考广州警察百年史,我们可以发现,政治保卫、治安管理、侦查破案、维护公共安全以及交通、消防管理,乃是警察这一职业产生以来,自始贯穿的职能。

  首个“卫生科”

  设在广州巡警总局

  据《广州市志》记载,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一月十六日,广州巡警总局内部设卫生科,科内分设清洁课,主管清洁卫生工作。这就是广州最早管理环境卫生的机构!

  民国10年(1921)2月广州市政府成立,设卫生局管理广州市公共卫生。民国16年9月,将原卫生局洁净课所管的清洁事项划归公安局管理,厕所的建设和取缔及牛栏不合卫生须取缔仍由卫生局管理。抗日战争胜利后,广州市警察局接管广州垃圾事务所,于行政处内设洁净股。民国36年5月,警察局增设洁净科,专门负责全市清洁卫生事项。

  建国后,公安局接管广州市环境卫生工作,1950年2月1日市卫生局接管由市公安局移交的各区清洁队。

  1954年,广州公安机关管辖的粪便管理所移交给了卫生局。

  流动人口多

  百年前就是广州“大问题”

  跨入21世纪的广州,以开放的姿态和海纳百川的气魄,吸引数以百万计的外来人员前来工作、创业、发展。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广州有外来人口300多万,由此引发的社会治安隐患,也引起社会关注。据统计,广州市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外地流窜来我市作案的占80%以上。

  其实,早在宣统三年(1911年),广东巡警道就制订清查户口办法。民国26年(1937年),广东省会警察局更是强调“户口必须有详密的调查……,以户口异动率冠全国的广东省会,实有再来一次总清查的必要”。这说明,开放程度高、吸引力强导致的“户口异动率”高、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广州在上个世纪初就已经具备了。

  国民身份证

  广州60年前已开始颁发

  1946年,广州对年满18岁者制发国民身份证70万份,规定居民迁出迁入必须缴验身份证。同年,规定户口入住必须具保。1947年8月1日,广州市开始发给国民身份证。

  1951年4月2日成立“颁发居民证指导委员会”,公布《颁发居民证办法》,在全国率先试点发放居民证工作。解放后,广州开始发证。至年底,共发出居民证803340个,全市16周岁以上的居民基本做到人手一证。

  数十年时光,弹指一挥间。如今,广州市民即将和熟悉的一代身份证说再见了———广州市目前正在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更高科技、更方便、更安全的二代证,将继续见证广州市身份证历史。

  春天诞生走过百年

  1903年的春天,广东在省城广州建立了广东巡警总局,是为广州警察历史之起点。当时的巡警总局,办公地址初设于老城小北飞来庙(今小北路和越秀北交界处),后迁旧府署(今中山五路地铁总公司楼对面),继移南朝街旧督粮道署———这就是今天的起义路200号大院。

  1912年2月,广东警察总部改称广东警察厅(后又改称广东省城警察厅),仍承担公安和市政职能。厅址迁至南堤二马路。

  1916年,广东省城警察厅改为广东省会警察厅。1922年2月,广州市政厅成立,广东省会警察厅改为广州市公安局。1928年12月11日,中共发动广州起义。广州苏维埃政府在被攻占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址宣告成立,至13日失败撤出。

  1931年8月,广州市公安局改为广东省会公安局,直接归省政府管辖。民国25年7月,广东归政国民政府,9月,广东省会公安局改称广东省会警察局,隶属广东省民政厅;民国27年10月21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广州。汪伪政权成立警察机构。民国34年9月16日,广州光复。当月19日,国民政府派员接收汪伪警察局,恢复广州市警察局。广州市警察局名义上隶属市政府,实为国民政府内政部所控制。

  1949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组成立。23日,市军管会公安组军事代表陈泊、孙乐宜率领由南下干部、广州地下组织成员和东江、梅州、潮汕等地干部组成的工作队,接管广州市警察局及其附属机构,共计接收警员4844人,枪475支,子弹30299发,收发报机3部,消防车和汽车52辆,及文书档案一批。10月27日,在原警察局所在地(现广州起义路200号)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隶属市人民政府,同时受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及中南军(行)政委员会公安局领导。

  1955年,广州市改为省辖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易名为广州市公安局,隶属市人民委员会,同时受广东省公安厅领导。这种关系,持续至今。

  ●细数“第一”———

  广东第一个警察机构

  光绪二十八年(1902),光绪皇帝通令各省举办警察机构。同年10月,广东即进行筹办。翌年春,广州第一个警察机构———广东巡警总局宣告成立。广东巡警总局初设于广州老城小北飞来庙,后迁旧府署,继移南朝街旧督粮道署,在督抚统辖下执行省城(广州)警务,兼负责公安和市政管理。

  广州市公安局第一位烈士

  陈达洲(1908~1949),男,广东省郁南县人,汉族,生前系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长寿分局民警。1949年12月29日在广州市带河路捕匪战斗中牺牲,被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解放后第一宗特大火灾

  1951年5月22日下午1时许,黄沙木屋起火,烧毁木屋155间,受灾人员470人,是广州解放以来第一宗特大火灾。

  第一条交通指挥系统

  1981年8月7日,广州市第一条较先进的交通指挥系统———交通灯线控绿波系统在起义路正式启用。

  全国第一个开通电话报警台

  1986年1月10日,广州市公安局在全国最先开通“110”电话报警服务台。

  全国第一个查验身份证

  1987年广州市开展居民身份证核查、查验工作,是全国最早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2000年全市共出动查验人员226501人次,被查验1539910人次,破获刑事、治安案件932宗,查处伪、变造居民身份证案件50宗,抓获嫌疑人员141名。

  ●历史拾趣———

  警察曾持“黑白棍”指挥车辆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巡警部规定,车、马靠左行驶。民国35年(1946)1月1日起,改为靠右行驶。建国后,沿袭靠右行驶。

  1951年10月规定,各种车辆要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准在马路上乱停。1955年后,实施《城市交通规则》和《广州市交通管理实施细则》,撤销、搬迁人力大板车、猪笼车、三轮车停车站及公共汽车站256个;清除长庚路、西华路等建国前侵占道路的工场及肉菜市场。1960年~1962年整顿交通秩序,规定太平路(今人民路)等44条马路不准作临时停车场;中山四、五路等4条路每天8时~20时,不准机动车停车装卸货物。

  1956年,黄包车淘汰完毕。1959年,市区内人力四轮大板车、两轮猪笼车亦全部淘汰。1976年6月起,禁止马车进入市区。1978年4月起,禁止手推车在市区行驶,并规定持有进城行驶证(1980年9月改为运菜进城证)的拖拉机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城。

  1981年2月,在中山路(文德路口至起义路口)、北京路北段实施禁止非机动车通行;1984年12月起,禁止人力三轮车过海珠桥。1985年2月起,完全禁止拖拉机进城,限时禁止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行驶中山路、东风路等20多条路段。

  1918年,市政公所成立。拆城筑路后,广州市铺筑新马路总长约7公里,增设交通警察和马路派出所。交通警察手持黑白相间的指挥棍站在路口中央指挥车辆。

  各时期警种设置

  清朝巡警:岗段警、户籍警、消防警、司法警、侦探警、差遣警

  民国警察:岗段警、内勤警、刑事警、交通警、消防警、司法警、外事警、特务警、保安警、行政警、差遣警、预备警、铁路警

  人民警察:户籍警、内勤警、治安警、刑事警、交通警、消防警、司法警、外事警、武警、水警

  人民警察曾经设置:行政警、卫生警、摊贩警

  本版照片及史实由广州市公安局档案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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