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示考生不能享受加分降分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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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04 桂龙新闻网 |
2006年,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考生不能享受加分降分照顾。记者从昨日的全区普通高校招生会议中获悉,今年广西将进一步完善“阳光工程”,向公众公开的信息由去年的6项变为13项。 在高校招生阶段前后,广西招生考试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开、公示13项信息内容,其中包括各高校在广西的招生计划,考生本人的投档情况、退档原因等。有关降分或加分的政 策及享受人群也必须向社会公布,并公示获照顾考生的名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学校也要将本校的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黄珊作者:黎 焱 宋潇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