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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珠宝首饰 细填发票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13 贵州都市报

  金手链褪色,索赔遭拒,消协提醒:

  千足金手链戴了两星期就褪色,要求索赔却因购买凭证上没有注明成分,被商场拒绝。近日,市民李小姐向记者述说了她遇到的这桩倒霉事。

  2月底,李小姐在喷水池某商场购买了一条标明为千足金的手链,前两天却发现手链

出现了局部褪色的现象,李小姐认为:千足金是纯度很高的黄金,不可能发生褪色现象,除非是自己买到了假货!随即李小姐向云岩区消协投诉,并向商场提出了索赔要求,然而,当她向消协出示购买凭据时却发现,凭证上只写有“手链一条”,根本没有注明千足金几字。由于双方协商不下,目前,消协正对此事进行调解。

  云岩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等商品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或其他有效购物凭证,并要在凭证上注明商品名称、规格、重量、价格和数量,同时要有经营者的签名、盖章等,一旦发现问题投诉时才能有据可依。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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