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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果死者不是个老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35 国际在线

  作者:十年砍柴

  据西安《三秦都市报》报道,一位退休的老教授去某超市购物,超市保安人员认为老先生购物没付钱,将其弄到办公室“进行教育”,发生“肢体接触”,老先生昏厥在地,不幸辞世了。

  此事曝光后,舆论哗然,纷纷谴责超市无人道,深表对死者的同情,副省长也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此事。凭着我对中国社情的浅显了解,这个超市破财未必能将事情糊弄过去,那几个不知轻重的年轻保安倒霉是肯定的。这些保安也够可怜的,他们大多来自农村,薪水微薄,雇主对他们要求又极其严格,自然把维护雇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办事是否文明总没有饭碗重要。

  一个近古稀之年的老人难免容易忘事,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有些商品忘了付钱不是难以理解的事情,而被人说成“偷盗”确实能对斯文儒雅的教授产生侮辱感,动怒乃至和保安发生冲突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而这些年轻的保安社会经验欠缺,还是平时咋咋呼呼凶巴巴的样子,这下子出大事了。

  超市和这些保安最大的不幸是碰到了一个老人,而且不是一般的老人,是退休的教授,是有点身份的,超市和保安们因此为这起“意外事件”付出代价的可能性会急剧增大。我如此说绝无半点对老教授的不敬,而是在提醒公众一个事实:为什么我们的媒体格外突出老人的身份?而且有媒体刊登一张死者家属手持老教授各类证书的照片,对公众的视觉冲击力更大。媒体如此做显然不是随意的,至少说明一个事实,同样的意外事件致死,死者的身份不一样,很有可能对公众的影响以及对有关部门的压力是不一样的,处理的结果也会不一样。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次死去的不是个老教授,而是个退休的老工人,或者是从农村进城捡垃圾的农妇,会有这么大的动静么?也许超市掏几万块钱,对家属一哄二蒙三吓就糊弄过去了。

  在中国古代的专制社会里,人与人不平等是光明正大被确认的,比如上衙门告状,白丁见了高高在上的县太爷是要跪下的,而秀才则不需要。一个白丁和一个秀才一旦争讼于堂,一人跪着禀报一人站着说话,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就可能造成心理上的不平等,从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今是劳动人民当家做主,没有哪个公共机关说小老百姓的生命比有身份的人卑贱。可理论上讲人生平等,每个人的生命都无比宝贵,而在现实中,许多人在心中默认一个事实:人是分三六九等的,人的命有高贵也有卑贱的。这有传统文化的因素,也有现行制度的影响。比如说,重庆三位同遇到车祸而死的少女,就因为三人有城镇户口也有农村户口,因户口的不同获得的赔偿也不同,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此呼吁改变同命不同价的现状。孙志刚的惨死,导致收容条例的废除,当时就有人指出如果孙志刚不是个大学毕业生只是个文化程度不高的打工仔,是否会有这样大的影响。事实上,在此之前,遭遇孙志刚这类厄运的打工仔大有人在。

  因为不同身份有其不同的价值外延,媒体和公众对一个事件的解读总喜欢强调当事人的身份。妻子患病无钱医治警察想卖肾凑药费便是新闻;女教师卖淫供弟妹上学引来诸多的叹息和同情,难道没文化的女子卖淫给弟妹交学费给父母治病就理属应当?

  老人猝死的悲剧,媒体和公众关注其身份。我对此理解是,我们的生活中还若隐若现地存在许多“身份壁垒”,这个社会,一个人的身份还是个相当重要的生存标签。(作者系《法制日报》记者)

  来源:南方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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