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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利益和大利益并非绝对对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35 南方新闻网

  核心提示:春节过后,梅林关一再遭遇“黑色星期一”,透过此事件,小利益是否要服从大利益,政府是否应该搁置规划,停止改造等深层次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

  付可:一座“断头”天桥,引发出如此多市民的出行难问题,也把滢水山庄的业主推上了风口浪尖。

  胡先生(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专业人士):对山庄业主来说,不建天桥也未必是一件好事。交通堵塞对他们小区环境也造成了很大影响。

  邱生(滢水山庄业主代表):其实我们的心情也不好受。从两个方面来说,我们都注定是受害者,天桥不改造,我们自己也在每天遭遇出行难问题;但是如果按照去年的规划改造天桥,我们小区的许多业主又将遭遇更多的问题:日夜不停的噪音污染和废气污染,小区门口的公交站将被取消。

  孙国瑜(网络评论员):我觉得业主维权是很正常的,而且是合理合法的手段。

  付可:目前从深圳的两大综合网站上传递出的一个信息是,有一些网民认为滢水山庄的做法,是将小利益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

  胡先生:小利益应该考虑大利益,公民的觉悟应该提高。但是,当事者这样做都有自身的理由,具体问题就要具体来分析。而且政府不能强行实施规划,所以方案被搁置。

  邱生:我不同意这种说法,目前舆论就是将交通堵塞的原因往我们小区引,其实我们反对的只是10年前完成的天桥规划方案,而不是反对改造天桥,我们只是在看守自己的利益。

  唐娟(深圳大学讲师):市政府很关注也很头痛。上周四,市财政局计划拨钱给市公交公司进行补贴,努力解决交通问题,正在积极地想办法。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都是应该追求的,不应该对立起来。这将是一场很艰难的博弈。我认为双方都有合理的地方,希望双方能达到共赢。

  孙国瑜:没有小利益哪有大利益。所以小利益的争取是合理的。规划方案遭到业主反对,而又被政府搁置,就证明了政府调控、规划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应针对不合理之处做出改善。

  付可:政府除了搁置规划,是否还有更加积极的举措吗?

  邱生:我觉得,政府不应该做“甩手掌柜”,就此停止天桥改造,政府应该吸纳各方意见,协调各方利益,重新修改规划。

  唐娟:方案的搁置,其实是一个缓冲的过程。业主也需要与政府达成沟通理解。政府代表大利益,即使要伤害小群体利益,也应该对受损的小群体进行补偿。

  孙国瑜:这反映出个人利益与城市规划的利益冲突问题。而政府搁置规划是注意民意和民声的表现。政府在处理问题方面是较好的,很开明,对于可能受侵害的市民来说,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合理的诉求,有利于双方有效沟通,从而在保障小群体利益的同时也实现全局利益。

  本期主持:本报记者付可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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