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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砍“清无”人员 被判一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40 南方新闻网

  刀砍“清无”人员被判一年徒刑

  该男子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从轻判处

  本报讯(记者刘延春通讯员邵彦茗李利华)近日,龙岗区法院审理完一宗暴力阻挠“清无”执法、刀砍执法人员的案件。被告人施某曾于去年10月28日对工商行政执法人员行凶

,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认为其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横岗街道组织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开展清查行动。当时,执法人员检查大福老村一居民住宅楼的一间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杂货店时,当事人施某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但当执法人员王某伏身写执法文书时,施某冲进厨房,拿出菜刀向王某砍去。由于施某当时情绪失控,手拿凶器,执法人员只好扶着伤者离开现场并报警。经医生诊断,王某肩胛和左臂中了两刀,被缝12针。

  龙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某采用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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