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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公布四大食品违法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河南省质监局公布了4起典型食品违法案例。

  一、制售假茅台酒案。2006年1月,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郑州市祭城镇邢屯村发现一个造假酒窝点:王云飞、李世强等5名贵州人用贵州茅台王子酒和其他散酒搀和后,分装在茅台酒瓶中,再经封装和包装后,按茅台酒出售。执法人员共查获每箱12瓶装的“茅台酒”27箱,茅台王子酒22箱,回收的茅台酒空酒瓶540个,茅台酒空包装箱2000个。

  经调查,该窝点已销售出了假茅台酒80箱。执法人员依法将5名制假者移交给公安机关。

  二、生产不合格方便面案。

  2005年10月,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对郑州市西郊马寨工业园区的正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少林牌”方便面进行抽样,经检验机构检验后,实际重量与其每袋标注的重量严重不符,属计量超差。执法人员对其已生产的500箱方便面进行了查封,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

  三、生产不合格麻辣面筋案。2005年10月,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对郑州觉林食品厂生产的80箱麻辣面筋制品进行封存,并随机抽取样品,经郑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品。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的麻辣面筋制品予以没收销毁,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无证生产面粉案。2005年10月11日,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对设在新郑的云南省武胜县大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查明该公司生产的“胖大妈”牌馒头专用粉,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遂依法对其产品进行了封存,责令其进行整顿和完善生产后取得生产资格,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举报电话:(0371)65923144。

  □记者殷淑娟实习生夏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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