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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警方不予立案的背后》后续 公安厅已介入检察院正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平顶山讯2月23日,本报以《汝州警方不予立案的背后》为题,报道了平顶山汝州市18岁女孩小芳(化名),在和汝州市几个男青年同进晚餐后,被人抛弃在汝州街头、身体受伤、裤子被撕烂的消息。受害人亲属刘先生对汝州市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提起复议已有十多天了,事情进展如何?近日,记者再次就此采访。

  据记者了解,该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汝州市公安局的重视,局领导对此案进行

了专题研究,对该案提出不少疑点,目前正缜密侦查。但是,按照法律程序,受害人亲属对汝州市公安局“不予立案”提出的复议,至今仍无果。

  昨天下午,小芳的父亲刘先生告诉记者,3月11日、12日,省公安厅督察总队一行数人来到汝州,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我把有关材料和证据交给了省厅的领导,希望能早一点给俺个说法。”刘先生说。

  记者从汝州市检察院和平顶山市检察院了解到,平顶山市检察院和汝州市检察院也介入了此事。但问及调查结果时,检察人员都婉言拒绝回答。

  据记者了解,当晚和小芳同吃晚饭的几个男青年认为,小芳的伤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出现在现场的嫌疑车车主又推得一干二净。对于越来越迷离的案情,受害人的父母显得十分气愤,他们质问:难道女儿的多处骨折是自己伤的不成?当初为何不予立案,给调查造成这么多麻烦?

  □首席记者牛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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