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缴纳车船使用税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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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6:20 红网 |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限期缴纳车船使用税的通告 各车船使用税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湖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凡在长沙市范围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 人,为长沙市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人须于每年度4月15日之前,一次性申报缴纳当年的车船使用税。新增车辆须于领取车辆行驶证一个月内申报缴纳当年度车船使用税。免税车辆须于4月15日前申报减免税。对逾期未缴纳的,我局除加收滞纳金外,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五倍以内的罚款。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税网点及咨询电话: 长沙市地税一分局地址:芙蓉区荷晏路电话:4746953 长沙市地税二分局地址:天心区天剑路176号电话:5128778-8102 长沙市地税三分局地址:岳麓区咸嘉村九组电话:2368507 长沙市地税四分局地址:开福区芙蓉北路电话:4808819 长沙市地税五分局地址:雨花区桂花路271号电话:5492350 长沙市地税六分局地址:高新区桐梓坡西路193号电话:8992980 长沙县地税一分局地址:长沙县星沙开发区板仓路电话:4067851 望城县地税一分局地址:望城县高塘岭镇裕农街电话:8062523 浏阳市地税一分局地址:浏阳市劳动路电话:3661280 宁乡县地税一分局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电话:7894059 韶山路井湾子机动车检测站 电话:5011841 岳麓区望城坡机动车检测站 电话:8819919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稿源:红网 |